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雖然前中國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曾經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是國民黨威權統治台灣五十年的必然結果;然而,因為台灣已經步入民主國家的行列,司法獨立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因此,司法上的不公不義事件必然受到越來越多的抨擊。但是,只要不做得太過分,人們還是會尊重司法,以維持社會應有的秩序。
然而,這不等於說司法沒有存在問題。即使拋開政治問題,我們也可以看到,與民進黨有關的貪腐問題,差不多人人落網,例如周伯崙、陳哲男、顏萬進等,但與中國黨(或親民黨)有關的,往往都聞風而遁、或是人犯在國外時才宣佈,讓他們別回來;於是,這些人雖然成了通緝犯,仍可在外逍遙,例如伍澤元、劉松藩等。債留台灣六百多億元而潛逃的商人陳由豪,也是親藍的,而且在潛逃後還繼續在中國支持下打擊台灣。
就是在判案的快慢方面,也不能不使人生疑,例如二○○四年總統選舉後,邱毅率領民眾衝擊高雄地檢署案,至今還拖在那裡,邱毅一再請假,也沒有人理,能否公佈一下傳召過他幾次,他又請過幾次假?然而,總統夫人因為昏眩留醫請一次假,媒體與政治人物就大作文章,連司法人員都出馬放話。如果說這是「司法獨立」,人們會相信嗎?更不要說有沒有人性的問題。
再如,馬英九特別費問題幾個月前就提出,至今是否起訴仍未決定,但是,台南市長許添財、前副市長許陽明特別費一案,不到一個月就迅速被傳訊,下屬還立刻被羈押,效率可真驚人。
而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林正杰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毆打當代總編金恆煒的案子,司法部門不但放過他在事後的繼續恐嚇,就連毆打事件也可以用五萬元「擺平」。怪不得有人說,他願意用十萬元去打他所想打的人;這有點像把黑社會買兇打人合法化。
我們不要忘記,中共正以大筆金錢進行統戰,收買打手,以中共的財力,如果僅以罰款、尤其是小小的罰款做懲戒,根本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特別是阻止中共的破壞活動。如果連這點都沒有認識,實在有負司法重任。
在這情況下,由自認是「中國人」或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人員審理國務機要費,能保證它的公正性嗎?不要說不公正,人們還可以質疑,它是否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審判台灣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案。
從以往幾年的事實也可看出,民進黨輸選後,在忙著檢討原因;反之,親中選輸,就上街,包括這次高雄敗選,他們也不服氣,甚至把陳菊陣營指控黃俊英陣營的賄選案,居然反咬一口說是陳菊陣營「自導自演」,並且向司法施壓。
如果我們再看在國務機要費案中的馬英九向檢調施壓,與馬英九特別費案爆發後,中國黨向檢調施壓等等惡形惡狀,應該更堅定「司法必須獨立」而不被政治干預的信念。
因此,希望有良心與正義感的司法人員拿出勇氣,尊重司法獨立,而且首先是尊重台灣的主權獨立,抵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戰與介入,守住正義的最後防線。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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