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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文案談軍訓教官的體制

 

 教育部軍訓處長宋文涉嫌違法一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到底有否違法只有司法單位有權力判定,他人不宜擅加猜測。不過,依政壇上的習性,有了權力就會腐化,這是不變的定律。以前,國中校長只掌握聘任教師的權力就弊端叢生,也因此產生教評會的制度,教育部軍訓處長掌握數千教官的任用、升遷、調職,其權力之大真是國內少有,若沒有產生弊端,那軍訓處長真的太偉大了。

 數年前,曾有立法委員質詢軍訓處長,為何軍訓教官的待遇中校比照副教授,而上校則比照教授,軍訓處長回答教授、副教授有研究費,軍訓教官沒有。這樣回答,竟然也過關,立法委員真的也太不用功了,軍訓處長胡扯竟然不曉得,上校、中校不只享受教授、副教授全部的待遇,更享受教授、副教授所沒有的待遇,諸如免稅、水電優待等。

 一個獲得博士學位的人要當上助理教授是相當不容易,各種關卡相當嚴格,當了助理教授之後,若沒有亮麗的研究成果,還是升不了副教授,可能要當一輩子的助理教授。對軍訓教官而言,上校、中校就可比照教授、副教授的待遇,其任用、升遷並無嚴謹的制度,完全操縱在軍訓處長的手上,不出紕漏才怪。

 早期,台灣是軍人國家,完全沒有外交經歷的將領,可以外放當大使,難怪外交部變成了斷交部。軍人出身的人也常被派任國營事業的董事長,台灣的軍人好像是萬能的超人,什麼都能當,難怪有人戲謔的說,除了懷孕以外,軍人什麼事都能做。

 當時是軍事獨裁的體制,獨裁者與軍人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只扮演被統治者的角色。進入民主體制之後,人民變成國家的主人,代表人民的民意代表當然不能接受軍人管他們不該管的事,國家各項重要職位大都會任用適任的人才,軍人專管國防相關事務,各單位用人可說是進入正常化,唯獨軍訓教官被遺忘,他們的待遇、任用、升遷,還是沿用軍事獨裁時代的體制,這也是產生弊端的重要原因。

 擔任軍訓教官,可以有公務人員正常化的作息時間,又可以領教授、副教授的待遇,對軍人而言,軍訓教官算是相當熱門的行業,軍訓處長就是掌握這些人的任用、升遷、調職,權力相當大,發生弊端也是意料中事。

 台灣的制度是出問題了,軍訓教官若領軍人的待遇,則其任用、升遷、調職,就依軍人相關法令執行。若要領教師的待遇,則應該比照教師的任用、升遷,訂出一套合理的體制,不要將大權集中在軍訓處長一人身上。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4.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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