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變論與司法棄守 | 前總統與陳總統提過「流產政變」字眼,引來泛藍營大加撻伐,並宣稱要提出告訴。說來也相當奇怪,他們大聲疾呼「爭民主,要真相」,卻踐踏民主體制所產生的結果,抗拒司法所調查的真相,想拉下新當選的國家元首,卻不依司法途徑來解決問題,以群眾脅迫對手就範,沒有將法律放在眼裡,可是碰到「政變」論調時,反而訴諸法律,不知他們將法律與司法當作什麼? 一般人將軍人推翻執政者稱之為政變,這是將「政變」這個名詞過度窄化,並不是只有以軍隊推翻執政者才稱為「政變」,只要以非法的手段逼退執政者都稱之為政變,群眾或外國力量的介入都屬之。 到目前為止,泛藍營都還未提出任何選舉出現弊端的證據,就發動群眾進逼總統府,毆打警察與媒體記者,並意圖衝進總統府,更以暴力脅迫中選會不得公布當選名單,他們所持的理由是選舉有糾紛,不能公布當選名單。依他們的說法,將來任何人當選,只要有群眾抗爭,就不能公布當選名單,那台灣的任何選舉都不會有結果。 台灣已是法治國家,司法獨立已是不爭的事實,或許因個人因素出現司法人員不中立的現象,但司法界全體都幫陳總統作弊是不可能的,反而司法人員偏泛藍的人佔多數是大家所公認的。泛藍營若認為選舉有弊端,就應該循司法途徑解決,不敢面對司法,就是代表自己站不住腳。這種以非法的手段逼退國家元首就是「政變」,只是政變沒有成功,所以稱之為「流產政變」。 除了利用群眾的暴力來脅迫執政者就範屬政變外,不依現行法律解決問題,尋求外力逼迫執政者就範當然也是「政變」的一種,總統大選後泛藍營透過各種管道去影響美國介入台灣的選舉。世界上只有被獨裁者壓迫而尋求外力支援以推翻獨裁者,還沒有出現過在野黨尋求外力意圖推翻依民主體制所產生的國家元首。 大家只知道李桐豪在國會殿堂公開說「老百姓看到陳水扁就可以槍殺他」,其實他還有其他動作,他寫好遊說白宮的英文信件透過電腦網路到處發信,招募百萬人將他所寫的信件寄往白宮,意圖請美國介入台灣的選局。利用外力施壓,非法逼迫國家元首下台就是政變。幸好美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不會將「想像」當作「證據」,所以依賴外力的政變也流產了。 軍中有不少人反民進黨,尤其是退役將領不反民進黨者真的是寥寥無幾。泛藍營以軍人沒有發動政變來反駁政變說,事實上泛藍營沒有發動軍事政變是「不能也,非不為也」,所以會有這種局面,經國先生應居首功,李前總統次之。經國先生的接班並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那麼順利,其主要的阻力乃來自黃埔體系,依黃埔體系的想法,天下是他們的,所以接班人應屬黃埔出身,而經國先生不是。 早期陸軍官校的畢業典禮都由蔣介石親自主持,在經國先生擔任國防部副部長以後,為了拉攏經國先生與黃埔體系的交情,所以陸軍官校的畢業典禮改由經國先生主持。經國先生執政初期,軍方還屬軍閥體制,部隊屬於部隊長的私產,完全聽命於部隊長,曾受制於軍方的經國先生對軍閥體制當然有相當大的戒心,因為軍人要發動政變易如反掌。 為了「去軍閥化」,經國先生建立輪調制度,每兩年部隊長就要離開自己的部隊。「去軍閥化」的軍隊最後變成「蔣家化」,軍人心中只有「蔣總統」,沒有部隊長。到了李前總統執政後,雖然沒有能力使軍人「中立化」,但至少達到「國家化」,不是部隊長可以依個人的喜好隨意調動軍隊,所以泛藍營沒有能力發動軍事政變。 民主體制國家,司法就代表正義,挑戰司法就是違背正義。泛藍營口口聲聲「要正義」,卻又違背正義。美國布希與高爾的競爭,完全依法行事,雙方都尊重司法審判,即使總得票數高爾比布希多,但美國總統選戰是算選舉人,不是數總得票數,高爾支持者雖然不滿意,但完全接受現有的制度。民主體制國家,司法是國家靈魂,任何人不應該以政治妥協來取代司法。 執政將近四年的民進黨應該懂得維護司法的尊嚴,可是這一次總統大選後,民進黨卻打了司法一個大巴掌,竟然以政治妥協取代司法,答應無條件全面驗票。該不該驗票的決定權是在司法單位,不是陳水扁。司法防線一棄守,泛藍營便得寸進尺,藉機遍地烽火,使民進黨手忙腳亂,他們再伺機搶攻,其成功率雖然非常低,但不等於零。民進黨或許認為自己是「委曲求全」以解決問題,事實上不能求全就不必委曲,泛藍營要的不是驗票,而是陳水扁下台,陳水扁若真的要委曲求全,就辭掉總統回鄉下種田。 任何戰爭,攻擊就是最佳的防守,但在選戰結束後,得勝者應該表現較佳的風範,不宜出現挑釁的言詞。然而遇到對手萬箭齊發的進擊時,應該尋找最佳的防線來防守,在民主體制的社會,最佳防線就是司法。民進黨若是堅定主張尊重司法,泛藍營再怎麼鬧,都會變成「守法」與「違法」的對峙,是非分得很清楚,但民進黨棄守司法防線,將會使焦點逐漸模糊化。民眾沒有那份時間與耐心詳細分析兩陣對峙的是非,但若以法律為兩陣的分界線,則是非分明。 http://www.southnews.com.tw | ( 2004.04.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