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回陳茂雄目錄  1政治修理站

合作與對立

 

 在一次學校期末考的考題中,有一證明題是出自教科書的習題,閱卷前筆者才發現題目有問題,依正確方法的推算,得不到題目所列的結果,所有學生為了要得到題目所列的結果,都硬湊答案,只有一個學生指出可能題目有問題,推算不出題目所給的結果,筆者給該生最高的分數,因為只有他真的懂,不會被錯誤的題目所迷惑。

 前一陣子主持一項國家考試的試題疑義處理會議,有一個題目公布的標準答案是(C),有應考人提出質疑,會中專家的共識是標準答案不正確,選(A)或選(B)都算對,若選(A)及(B)則更完整,試務工作人員強烈主張選(A)或選(B)都算對,但選(A)及(B)應該算是錯誤,因為考卷上已註明要應考人選一個最恰當的答案,很明顯已告訴應考人該測驗題是「單選」題,不是「複選」題,考生不依規定作答不應該給分;筆者則主張給分,考卷上的規定是要幫助應考人找到正確的答案,不是用來限制應考人的作答,更不應該排斥正確的答案,命題發生誤差不應該由優秀的應考人來承擔錯誤的結果。

 所以會用考卷上的規定來排斥最正確的答案,甚至於讓優秀的應考人落榜,主要的原因是試務工作人員與應考人站在對立的立場,試務方面的規定就變成用來約束應考人,若與應考人站在合作的立場,各種規定就變成在追求公平,並幫助應考人表現自己的才能。

 所有法規都是為了建立制度,使人與人之間有共同的遊戲規則,不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在合法的範圍內儘量給人方便與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對人刁難是有相當大的距離。立法的本意是圈定規矩,在規矩內就是完全的自由空間。

 可是,有不少公務人員誤解立法的本意,尤其是會計與人事單位最容易迷失,這兩個單位的工作並不是執掌經費的動支以及人事權,而是要留意經費的動支或人事的任免是否合乎相關法規。所以會計單位與人事單位是要幫主管的決策合法化,不是以法規來約束主管的決策。

 李遠哲提出教授治校的呼聲之後,有不少教授曲解「教授治校」的定義,他們誤以為「教授治校」就是教授可以管學校所有的事,因而個個教授都變成太上校長。事實上,所謂「教授治校」是指教授執掌立法權,也就是校務會議,而行政權則由行政體系執掌,可是,部分教授誤解「教授治校」的定義,也因為他們過度干預行政權,使行政單位相當困擾,當時筆者擔任總務長,所以也是受害者之一。

 學校建築物都設有殘障坡道,有一次送貨的小貨車經由殘障坡道將貨送到倉庫被一位教授發現,引來那位教授沒完沒了的糾纏,他認為除了殘障車輛之外,任何車輛均不得通行,這也是將人與人之間採取對立的態度才會拿「規定」來束縛人,不是以「規定」來幫助人,前者的定義是「非殘障人員不得走殘障坡道」,後者的定義是「規劃殘障坡道讓殘障人員行走」,至於非殘障人員只要不阻礙殘障人員,當然也可以走殘障坡道。

 公路上劃雙黃線的路段不得超車,其用意是幫助開車的人不要發生車禍,因為在劃雙黃線的路段超車很容易發生車禍,這是人與人之間站在合作的立場來思考;若站在對立的立場來思考就變成約束車輛不得壓到雙黃線,依這種看法,在雙黃線路段遇到拋錨車也不能超越,要留在原地等待拋錨車拖走之後才能通行,否則會壓到雙黃線。

 這不是笑話,的確有很多人拿「法規」來壓迫人,不是以「法規」來幫助人,因為他們將人與人之間定位為「對立」,不是「合作」,也因為到處出現對立,才會因內耗而浪費太多社會成本。

 對臺灣最沒有貢獻的就是政治人物,因為他們都處在對立的立場從事各項活動,頻繁的政治鬥爭消耗了太多臺灣的社會成本。這次中國肺炎(SARS)侵襲臺灣,若沒有政治人物的口水,防制中國肺炎的效率會提升一倍。

 臺灣剛出現中國肺炎時,衛生署長涂醒哲就主張在中國的台商暫緩回台,在野黨立委立刻炮轟涂醒哲,因為雙方的立場對立,也因為這個對立使中國肺炎快速在臺灣蔓延。在政府為防制中國肺炎忙得手忙腳亂期間,在野黨不但不為臺灣而對政府打氣,反而譏笑政府無能,他們說在口蹄疫侵襲臺灣期間,宋楚瑜的防疫工作做得相當成功,陳水扁則無能,沒有能力處理中國肺炎,這是一項笑話,防制口蹄疫不是用隔離,而是撲殺,若可以用撲殺的手段防制中國肺炎,它早就絕跡了。

 臺灣面臨中國肺炎的壓迫,政治人物不僅不同心協力一起抗疫,還繼續從事政治鬥爭,因為他們永遠站在對立的立場,毫無合作的心意,即使臺灣已進入非常時期他們還是照樣鬥爭,這是臺灣的悲哀。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3.07.12)

最近更新目錄

TOP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