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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者「構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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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電三法修正案已三讀通過,所變動的條文相當多,而與一般民眾有直接關係的有兩大項:第一,分組付費;第二,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這兩項變更打破財團長期剝削客戶的生態,所以在立法院討論期間,財團用各種手段左右立委,並對提出改革的政黨施壓,廣電三法修正案能過關,是歷經「改革者」千辛萬苦得來。

 全國有線電視系統台及頻道商雖然有數百家,但都被少數幾家財團併購,形成壟斷的生態。目前有線電視有一百多個頻道,但一般家庭收看的大概不會超過二十台,可是每個月卻要繳全部頻道的收視費,大約五百元左右。有獨立經營的有線電視,提供二十多個頻道,每月收費都沒有超過百元,推動改革的政黨因而提出「有線一百」的主張。

 這一次廣電三法修正案第一項改革就是「分組付費」,對一般只收視基本頻道的客戶,只收基本費,至於基本頻道及基本費的訂定則交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擬,六個月後再提到立法院審核。若是NCC所擬定的基本頻道及基本費不合理,推動改革的政黨當然會再抵制,依目前的規劃,基本費還是訂在一百元。

 第二項與一般民眾有直接關係的為有線電視可以跨區營業,以前不能跨區營業,形成獨佔事業,業者坐收暴利。修法後,一個地區會出現數家系統台,彼此相互競爭,獲利的當然是顧客。廣電三法修正案通過後,都還未公布,就已經出現競爭的現象。將來跨區營業日漸擴張,競爭會更為劇烈。

 事實上廣電三法修正案早就提出,而在立法院躺了兩年,因為牽涉一般民眾的利益,沒有立法委員敢反對,可是一直過不了關,每一次討論,都會有人提出一些技術問題阻撓,使整個修正案過不了關。一般人會覺得奇怪,既然所有立委都贊成,為何整個法案過不了關?這就是台灣政壇畸形的現象,財團有能力左右政治人物,立委面對財團與選民,要兩面討好,一方面表示為選民爭利,所以贊成廣電三法修法,一方面討好財團,所以用技術性的問題阻撓。

 這一次廣電三法所以能過關,是因為「改革者」是小黨,企業界不屑巴结,也因為「改革者」與財團沒有掛鉤,所以没有包袱,因而能大刀闊斧的改革,造成小兵立大功。顯然的,小黨常扮演改革者的角色,有其特殊的功能。由這一次廣電三法修正案的延宕,就可以了解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原因,財團有能力左右政界,所以國家政策往往幫財團「發財」,訂定一些劫貧濟富的政策,造成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社會生態。

 這一次「改革者」打破財團的壟斷,卻得罪了財團及政界,變成大家的公敵,幾個月來受到他們所掌控的媒體攻擊。台灣真的相當畸形,政策賄選者廣受歡迎,可獲得選票。改革者卻是「構人怨」(台語,意指惹人怨),得罪財團及政界,多數選民卻不清楚。反而那些兩面討好的政治人物,既能得到資源,又可獲得選票,改革者恐怕要撞牆了。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