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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幫林志昇打知名度

 前總統陳水扁控美案被駁回後,台灣高檢署竟然以98年度他字第913號傳票傳訊陳前總統及林志昇,罪名是外患罪。

 林志昇一年前就告美國聯邦政府,其理由也是認定台灣是美國的軍事佔領區,一年來都沒有聽過台灣的司法單位有意見,這一次扯上陳前總統,高檢署就以他字案偵辦,主要的原因是藍營談話性電視節目說應該以外患罪究辦陳前總統,高檢署真的就「奉命」遵行,誰說台灣不是由媒體主導辦案?

 刑法第一○三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開啟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第一○四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兩個條文成立的要件是「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不知陳前總統及林志昇「通謀」的對象是誰?高檢署真的是無的放矢,至於其他有關外患罪的條文與他們兩人更扯不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開表示要消滅「中華民國」,一千多枚飛彈也瞄準「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內部有太多人「通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派遣之人,推動「九二共識」,所謂「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原則」,使中華民國的領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都吻合外患罪的要件,至少遠比陳前總統與林志昇近得多,可是,都沒有聽說過司法單位要究辦這些人,司法單位真的是中國國民黨開的。

 林志昇等人所提的「美屬論」主張台灣是美國的軍事佔領區,不認同台灣內部的各種選舉,事實上,這只不過是政壇上的一種「舞台」而已,不值得大驚小怪,營造「舞台」是綠營相當流行的事。

 綠營源自群眾運動,戒嚴時代帶領群眾運動很可能會有牢獄之災,所以,多數人都站在台下,只有少數英雄人物會站到台上領導群眾。政治民主化之後,群眾運動不會有牢獄之災,大家紛紛走向台上,民進黨執政之後更為嚴重,有太多人都要擠上檯面,有些擠不上檯面的人就自己創造一個舞台,綠營因而舞台林立。

 戒嚴時期只要敢建立鼓動台灣意識的舞台,就不必擔心財源,有很多人對外來獨裁政權不滿,只是不敢公開對抗他們,但會暗中幫助對抗外來政權的英雄。

 政治民主化同步產生本土化政權,大家的悲情逐漸消失,對本土化舞台的捐獻就沒有那麼熱心。況且由於沒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就算有明確的收支明細,還是不能杜絕弊端,甚至於有人靠「舞台」生活,造成支持本土舞台的熱情遠不如戒嚴時代。

 支持「美屬論」的人很少,藍營的人根本不會支持,中性選民對這些論述不關心,多數獨派人士主張台灣的主權屬於台灣全體居民,所以,不認同「美屬論」。

 只剩下極少部分對台灣獨立感到絕望的人會有反應,他們就像溺水的人一樣,只要能抓得到,任何東西都會抓。另外一個重要因素使「美屬論」不能成長,部分持美屬論的人攻擊性太強,對持不同意見的人惡意攻擊,其手段很像文革時代的紅衛兵,先將他人扣上帽子再來攻擊。持「不是朋友就是敵人」者朋友當然越來越少,「美屬派」不能成長是意料中事。

 「美屬派」曾經打入「李登輝之友會」,後來因為與李前總統理念不合,最後又退出。後來找上陳前總統,名氣因而大增,然而,有獨派人士勸阻陳前總統,雙方又分手。

 美國的官司沒有著落,兩位卸任總統的班車又沒有搭上,「美屬派」本來會逐漸被淡忘,可是,高檢署的傳訊又使「美屬派」復活,林志昇也變成家喻戶曉的公眾人物。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