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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能做的台灣未必可做

 離島博奕條款爭了十幾年,近日終於過關,支持該案者所持的理由是離島地區貧困,需要建立觀光賭場來繁榮離島地區,他們信誓旦旦的表示,只要配套措施做得好,可以使負面的效應降到最低,況且國外的觀光賭場都可以做得很成功,台灣為什麼不能。

 若是以貧困的理由來設置觀光賭場,那最該設賭場的地區是農業區。

 台灣有很多農業縣,全年的稅收還不足以支付公務人員的人事費,農業地區所以會那麼貧窮,是因為他們的土地被劃歸為農業用地,不能做其他用途,若不是被劃歸為農業用地,他們照樣很容易繁榮,不必過貧窮的生活。

 農民是為國家犧牲,若是觀光賭場真正是正面的,應該優先考慮農業區。

 支持博奕條款的人認定,只要配套措施做得好,就不會出現負面的效應;那全國任何地區都可以設觀光賭場,何苦只限離島地區?這是欺人之言。

 當年在蘭嶼設核廢料場時,政府也是存有同樣的心態,官方對民眾解釋,核廢料場是百分之百安全,既然是百分之百安全,何不在本島隨便找一個地區設置就可,為何要花那麼多的成本放置在蘭嶼?

 觀光賭場也一樣,若沒有負面效應,台灣本島貧窮地區一樣可以設賭場,為何只設在離島地區?

 台灣新開設的觀光賭場只靠外國人不能生存,所以,主要的顧客還是本國人,對台灣將產生嚴重負面的效應。

 離島地區民眾誤以為設置觀光賭場有助於經濟的發展,事實上,賭場與一般消費完全不同,它只不過是金錢的轉移以及財團賺錢而已。一般消費是多數生意人增加收入,而且產生連鎖效應,造成消費性經濟全面發展。而觀光賭場的設置,真正獲利者是財團,當地民眾得利有限,但要承擔所有負面的效果,離島民眾是被財閥騙了。

 台灣不適合設觀光賭場最重要的理由是台灣人的個性問題,有很多制度在國外實施得很成功,在台灣就失敗,例如大學的入學制度在國外可以依據中學的成績及其他表現來錄取,可是,同樣的制度來到台灣就出現太多問題。中小學師資的晉用在美國是多元化,可是,移植來台灣卻是失敗,參與甄試的人普遍不相信教師甄試是公平、客觀的。並不是在國外可以實施得很成功的制度在台灣就可以施行,觀光賭場也一樣。

 台灣人與白種人對事情的思考模式完全不同,台灣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得」,白種人會優先思考「失」的問題,所以,白種人重視保險,台灣人則好賭,兩者的差別是保險的基本精神在於出現不幸事件時能有所補救,賭博則是幸運時可以獲得一筆財富。

 一個人面對問題時,若能優先考慮「失」,就不會好賭,依期望值來推算,多賭必輸,可是,台灣人樂此不疲。向地下錢莊借貸也一樣,債務人只想到賺了錢就可以還款,若能想到賺不到錢會家破人亡,大概沒有人敢向地下錢莊借錢。

 對國庫來說,早期的愛國獎券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後來廢掉了,原因是太多人依愛國獎券的開獎賭「大家樂」,為了消除賭風,不得不廢掉愛國獎券。廢掉愛國獎券之後,台灣人還是依六合彩設賭,賭局在台灣就是沒有中斷過。目前的樂透彩也一樣,民間的組頭依樂透彩開賭場,幸好它是非法的,否則會全民皆賭。

 由於全球性的經濟不景氣,國外的賭場關了不少,台灣情況完全不同,百業蕭條,就是賭場不太受影響,因為多數台灣人只想到賭贏的好處,不會思考賭輸的悲慘,若將賭博除罪化,有不少人會傾家蕩產,更會製造太多社會問題。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