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泥可賣錢?林邊鄉公所禁止居民清掃淤泥!


/綜合報導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莫拉克風災已經16天,但是,屏東縣林邊鄉不僅現在街道還在淹水,鄰近林邊溪旁的光林村淤泥更有二層樓高,居民上個禮拜本來想自己找怪手來清,不料卻遭林邊鄉鄉公所阻止。

 禁止的理由是:這種淤泥均屬於河砂,晒乾後可以當建材賣錢,災民如果自己清理,等同於盜賣國土!

 報導指出,八八水災第十三天時,林邊鄉的淤泥才開挖第三天,當地居民顯得相當無奈,表示原本上禮拜就要清理,居民甚至願意自己出錢僱挖土機,但鄉公所卻遲遲不肯點頭。

 居民說,這些淤泥都是「國有土」,清理家園會被冠上「盜賣國土」的罪名。原來淤泥都是林邊溪溢過來的河砂,晒乾後可以當作建材賣錢。

 由東森新聞記者張嘉男、黃鈞豪兩人同時具名的報導指出,林邊鄉的泥沙淤積基乎達二層樓高,卻因為鄉公所的緣故,前三天才開始清除。

 報導說,一車車從林邊運走的河砂,堆成一座座的小山,妨礙災民重建的廢土,卻成為鄉公所眼中的黃金,儘管公所表示這些河砂販賣所得,將當成回饋金回饋鄉民,只是對這些災民來說,早日重回正常生活才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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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