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宣誓:ECFA簽完更要公投!


綜合報導

推到Plurk  Facebook分享

 台聯二度送進中選會的ECFA公投提案書,已經獲得中選會再度回函認定,該黨主席黃昆輝呼籲上次駁回提案的12位公審會委員,這次不要再當馬集團的打手了。

 台聯昨日邀集本土社團一起舉行記者會,共同宣誓「ECFA簽完,更要公投」!黃昆輝說,公審會上次以違反公投法第14條第1項駁回提案是違法擴權,這次中選會再度確認公審會的錯誤。他們公開宣示積極準備第二階段連署作業!

 黃昆輝表示,在ECFA正式簽署後,ECFA公投已經有了清楚的標的,不能再用不知道ECFA內容怎麼公投。

 他說,根據台聯最近的民調,仍有53.33%台灣人民認為ECFA應該公投。這次馬政府絕不能再阻擋ECFA公投!

 中選會日前回函指出,第二次的ECFA公投提案「經本會於本(99)年6月30日收件審查,並提經本會第404次委員會審議,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因此,中選會「茲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2項規定」送請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是否合乎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

 黃昆輝強調,中選會白紙黑字寫的本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可以說給公投審議委員會重重地打了一大巴掌,因為公投審議委員會對第一次的ECFA公投提案,就是以「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駁回。」

 他說,這分明就是公審會和中選會唱反調,現在中選會的委員已經依其權責第二次再度認定此提案沒有違反公投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等於是再度肯定ECFA公投的正當性、合法性及合理性!

 黃昆輝要求馬政府不要再對公審會委員會施壓,還給公審會委員一個依法行使職權的良心的空間!

 上次駁回提案的12位公審會委員,包括:蕭高彥、何旭苓、吳永乾、胡祖慶、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蕭全政、趙梅君、陳媛英、隋杜卿、朱新民等人。

 黃昆輝向他們喊話:不要再做馬政權的打手,要憑良心做事,公審會的責任是協助人民進行公投,而不是充當封殺公投的工具!公審會上次駁回的理由五花八門,自創見解,就是違法瀆職,自行泡製打壓民主的歪理,不僅沒有法律根據,更是違背憲法精神,令人不恥。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1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