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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去高檢署遞狀控告馬英九的黃昆輝,28日不滿高檢署未了解他提告之內容及證據,就表示將列為「他」字案,他要求高檢署不要被政治壓力「吃案」。
他說,這個案子他準備很久,可不是隨隨便便就去告一個總統的,他收集的證據資料相當齊全,足以證明馬英九犯了「通謀喪失領域罪」,如果高檢署以為可以「青菜」應付,那就錯了。他還有後續的提證動作。
黃昆輝所委任的律師吳雨學也呼籲高檢署嚴肅對待此案,吳雨學律師說,告現任總統外患罪不是兒戲,是一個很嚴肅、很不得已的事,請高檢署也要以同等的嚴肅態度來看待。
黃昆輝參加台灣團結聯盟一項大型募款餐會,他情緒相當激動地對在場上千支持者表示,他這個動作不是隨隨便便臨時起意的,是經過長時間的觀察思索,發現馬英九的種種行為跡象有問題。
他說,一口咬定不存在的「九二共識」,任何和中國的協議互動都宣示要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為什麼呢?過去他在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推動和中國的往來,也簽了很多協議,都是在沒有「九二共識」的情形下簽的啊,那為什麼馬英九非要口口聲聲必稱「九二共識」呢?
他說,經過他仔細的觀察思索,現在可斷定,馬英九的目的就是用「九二共識」來包裝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的「一個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是什麼呢?就是中國在國際上所宣稱的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屬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
黃昆輝強調,如果台灣承認了「九二共識」,就是承認了「一個中國」,就是承認了「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就是馬英九和中國想要的結果。這就是馬英九通謀外國,導致中華民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最好的證明。
黃昆輝說,馬英九不只用說的,還著手實施了,他上任後兩岸間簽署的協議之多,都是以「九二共識」為前提,隨便舉一個,兩岸航線,沒有延遠權,不掛國旗,沒有外國航空公司可以飛,排除WTO適用,這些都是讓兩岸航線成為國內航線的具體證據,這些還構不成「具體犯罪行為」嗎?
黃昆輝對高檢署竟然案子看都不看,就說要用「他」案處理,根本就是受到政治力壓迫所致。他敬告高檢署,這是個很清楚的法律案件,不要司法政治化,好好審視一下他所提出的證據,如果想「青菜」就解決此案,他不會善罷甘休,他己經準備好會再有其他的法律動作,高檢署不要掉以輕心。
吳雨學律師說,當事人黃昆輝對馬英九提出刑法第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是非常嚴肅的,不僅事前花了很多時間收集資料證據,而且和許多法學專界探討法律基礎,他說告現任總統外患罪不是兒戲。
吳律師說,黃昆輝一生從政都很嚴謹,嚴守紀律及操守,這是黃昆輝從政的風格,相信是有目共睹的。他會向前部屬、現任元首提出這麼嚴肅的告訴,也不是一個人衝動的決定,是經過與非常多的法界人士、律師探討其法理基礎。
吳雨學說,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高度政治性的案件,但是,為什麼要選擇司法解決呢?就是因為台灣在藍綠對立之下,有道理通常也會被抺煞掉,尤其是攸關國家主權的議題,更是失去明辯的空間,因此黃昆輝才選擇由第三者—司法來仲裁,這個決定是高度理性的,不容高檢署草率就將之駁回。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1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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