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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如果公開說謊,輕者被眾人唾棄,重者會被法辦,以馬英九擔任總統大位之尊者,豈能公開說謊?
馬總統在總統府記者會上,公開聲稱自己對於邵燕玲法官是否擔任性侵三歲女童爭議案的審判長表示不知情。雖然邵燕玲法官在二月八日與馬總統會面時,曾經提起最高法院對三歲女童性侵案的判決,但是,馬總統說他沒有向邵燕玲法官當場質問任何問題,所以,馬總統不知道邵燕玲法官就是該件爭議判決的審判長(馬英九道歉,竟稱不知邵燕玲爭議判決)。
請問馬總統,如果公開道歉又跟國人公開說謊、惡意欺瞞,是否應該承擔政治責任,辭職下台?
去年八月廿五日,《蘋果日報》揭露性侵六歲女童案的爭議判決(標題:8天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狼性侵6歲娃竟獲輕判 法官稱「未違女童意願」),九月一日也報導最高法院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將三歲女童性侵案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標題:可惡 法官又稱未違意願 3歲童哭喊「不要」 仍遭性侵),此一案件所涉及的最高法院刑事第九庭合議庭,審判長就是邵燕玲法官。當時臉書連署人數超過廿七萬人,並且由網路連署轉變為「正義聯盟」之組織(標題:連署炒法官 27萬人怒吼)。
《蘋果日報》在九月三日也報導了「家扶基金會」發起一人一信投書總統府等單位表達不滿(標題:輕判惡狼 1人1信嗆法官 家扶發起投書總統府 民眾力挺),勵馨基金會、正義聯盟與家扶基金會,要求馬政府善意回應,否則將採取街頭抗議運動表達訴求,此乃「白玫瑰運動」的由來與前因。
當時已知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為賴浩敏、蘇永欽,而且賴浩敏還公開抨擊這些「恐龍法官」無知、不食人間煙火(標題:性侵輕判 賴浩敏抨法官無知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發難 明30萬人挺「白玫瑰」)!馬總統當初還回應「支持修法對妨害性自主保護對象做更明確規範」、「偵辦及審理兒童性侵案件可思考與專家合作,借重其專業判斷」等意見(標題:保護孩子 趕走爛法官 白玫瑰運動 控訴輕判色狼、司法院評鑑 恐龍法官可免職)。有此社會運動的大聲疾呼,「法官法」草案才會催生並且送請立法院審核立法,馬總統與賴院長自己捫心自問,是否事實如此?
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四八九四號裁判書,就是邵燕玲審判長與其合議庭在去年八月五日的爭議判決!從裁判書內容來看,邵燕玲審判長與其合議庭的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的關鍵,就是在於三歲女童的意願究竟為何,有無違反三歲女童意願成為撤銷發回更審之原因,系爭所在就是「強制性交」與「合意性交」之差別(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四八九四號)。
馬總統現在辯稱不知道邵燕玲身為當時爭議判決的審判長,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總統府所收到的陳情書、抗議函,還有去年媒體的大肆報導,馬總統與賴院長豈有不知邵燕玲曾經做出爭議判決?烏龍提名就算了,現在為了總統顏面要找台階下,竟然公開說謊、否認知道邵燕玲所做的爭議判決,這樣的馬總統,難道還有誠信可言?全國人民能夠接受一邊道歉、一邊說謊的馬總統?
馬總統請摸著良心問問自己,您這次是不是又跟國人打哈哈,敷衍塞責又想偷渡過關?馬總統有沒有公開說謊,難道只有馬總統知道而已?邵燕玲法官誠實提起過往的爭議判決,而馬總統卻是辯說自己什麼都沒有問、什麼都不知道,天啊!這真是說謊不臉紅,想找台階下也不需要這樣亂扯亂混吧?
不誠實、很無能、恐龍又腦殘,這是什麼樣的國家領導人,究竟是什麼樣的總統呢?馬總統啊,您要不要坦白從實招來呢?(羅伯特亞當斯「政治雜論閣」部落格)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11.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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