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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綠顯學系列之當選無效

民主有效


/Ko Ts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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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進步黨由蔡英文主席領軍以溫和的風格打五都選戰,這總體的溫和風格,我個人是樂見的,相信許多對子彈門事件有所質疑的綠營支持者也是樂見的,但希望這是有根底的、結構上的溫和,而非氣氛式的、強制性的溫和。

 有根底的、結構上的溫和,也就是呈現溫和姿態的同時,要有適切與公道的做為做底部支撐。民主進步黨可進行體制內抗爭,除了要求釐清真相、徹查案情外,可考慮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若考量抗爭的程度與規模,就選擇在差距最小的大台中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對於名似而實不同的「當選無效之訴」和「選舉無效之訴」,前者以當選人為被告,而後者係主張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而以選舉委員會為被告,這和五都選舉投票前突發之子彈門事件造成重大爭議並不相涉,所以,未就「選舉無效之訴」有所主張。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若當選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之情事,候選人可在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當時連勝文中槍後,藍營各大造勢場合與大眾傳播媒體上充斥的「用選票制裁暴力」和「血不能白流」等蓄意指涉用語,造成普遍的選民心理效應,足以左右廣大選民自由意志。

 而在台中市胡志強選前之夜造勢場合,助選員方芳哭求「用選票制裁暴力」為小焉者,尤甚者為競選總幹事盧秀燕立法委員未經查證誤報連勝文在郝龍斌造勢場合腦部中彈,大幅升高槍擊事件嚴重程度,並訴求「用選票討公道」。

 胡與盧對選前重大資訊之查證與傳播應有警覺,胡不應放縱其任命之競選總幹事逕行揣度放話,以致干擾選民心理,影響選舉結果。

 胡為己健康辯護而失言事小,在選前關鍵時刻失責而重擊民主健康事大。

 回顧2004年藍營所提起之陳水扁總統當選無效之訴,所持理由無非是操作和渲染槍擊事件,致使不實流言散播而妨害選民自由行使投票權等等,皆遭法院否定而被判敗訴。

 其實,當時綠營頂多就是疑似故弄玄虛和那一朵虛無縹緲的「神秘微笑」,以上藍營指控綠營情事是四隻指頭指著自己,特別是那場在連宋全國競選總部召開直指槍擊案造假的記者會,事後如「奇美小護士」提供內情的說法從來未曾得到證實。

 所以,如果當年陳前總統連任失敗,因藍營上述無端指控而提出連宋當選無效之訴,才比較像是此次建議的大台中市長當選無效之訴吧!

 大台中市長當選無效之訴,主要在提供一個公共論述的場域,民主進步黨可詳述其立場與論證,在有限度的範圍內重新審視五都選前重大事件的關鍵處理流程與做為,司法單位必須給選民一個合理的解釋,不但可稍稍撫慰選民悲憤的心情,比起第一時間蘇嘉全已認輸的顧慮,提出合理公道的當選無效之訴才是為了公民社會的面子與裡子。

 小英主席已正式聲明:「我們對於部分人士在槍擊案發生到投票當天,在造勢場或媒體上刻意誤導民眾的認知,尤其是影射槍擊案的發生與本黨有關的謠言,也給予最嚴正的譴責,並將追究責任。」

 提起大台中市長當選無效之訴,在有限度的範圍內就五都選舉結果爭議進行法律責任檢視與評判,也就是基於小英主席宣示的一種不掀起社會對抗的「接受選舉結果」方式,因為未來接受法院判決,也就是接受最終的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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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