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到Plurk Facebook分享
有關「台北縣」升格「新北市」的英譯名稱爭議,依照內政部《標準地名譯寫準則》第二條規定,「標準地名含有屬性名稱時,該屬性名稱採英文意譯方式譯寫。」所以,「新北市」因含有「新」為屬性名稱,本就有跳脫字面音譯原則而譯為New
Taipei City的空間。
即使上述第二條準則緊接著規定「屬性名稱與標準地名整體視為一專有名稱時,仍採音譯方式譯寫」,然而,第四條即明訂例外情形:「標準地名之譯寫,因當地歷史、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國際慣用或其他特殊原因,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受第二條之限制。」
這和教育部《中文譯音使用原則》第七條明訂「除國際通用或特定詞、約定俗成者外」的使用「漢語拼音」例外情形異曲同工。
「新北市」由「台北縣」改制而來,與「台北市」(簡稱「北市」)本為共存共生關係,像甜甜圈一樣環抱台北市,未來且有「北北基」合併考量,與當地歷史、語言、習慣的關聯不說自明,符合《標準地名譯寫準則》所訂的例外情況,亦可視為《中文譯音使用原則》可為例外的「特定詞」,再加上國際通用的Taipei,「新北市」譯為New Taipei City是很合情合理合法的。
再者,既然可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不受一般地名音譯通則限制,且兩位主要市長參選人皆已表態支持New Taipei譯名,那麼,現應為過渡看守性質的台北縣府權責單位,有何立場與正當性做任何強制與高調發言,如報載台北縣民政局表示一切依法行事、不需全民表決、沒有更改空間云云?如果未來新首長因應形勢必須有所更動,那些無謂的行政資源浪費,是否有人要負起責任?
台北縣府發出新聞稿表示,「目前臺灣尚無縣市名稱採用意譯的前例,若此例一開,恐將使日後地名譯法更為混亂。」
然而,目前臺灣也未曾出現縣市名稱採用漢語拼音的前例,台北縣府以台北捷運站名與街道名使用漢語拼音為例,卻無視於譯音標準化啟動以來縣級和縣級以上地名一直保有其特殊性,例如台北仍延用威妥瑪拼音的Taipei,而未改為通用拼音或漢語拼音的Taibei。
「新北市」若譯為Xinbei City,將成為台灣現行縣級和縣級以上地名第一個出自漢語拼音系統的譯名,同樣是直轄市位階,卻有兩套譯法,這「一國兩北」,這才是真正的混淆與混亂。
堂堂台灣第一大都市,為何非得屈就剛好以一個大叉叉開頭的譯名,而不用一個許多人包括未來的市長都能認同的有未來感與亮麗感的名稱,實在令人費解。
新北市未來首長的主張既然不同於現行決策,此議題已是超出行政流程技術層面的問題,現任台北縣首長應出面表明其「看守」Xinbei這名稱的態度。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10.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