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定「國家語言發展法」並推動立法,是必要且迫切的。任何相關推動措施都必須體認到,包括 Holo台語、 Hakka台語、原住民語言等在地語言,不只是「鄉土語言」,也不只是「母語」,而都是台灣各地區的「準官方語言」,必須擴大在各種正式與公開場合的流通面,維繫發展潛力,維持語言活力。
經過數十年國語政策的強制推行,目前華語是台灣唯一的官方與強勢語言。反觀其他在地語言如 Holo台語,其穩定自足的文字系統尚未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而在小眾的台文圈內和母語教育體系中,也還存有不同拼音與文字系統的認定與扞格問題。
教育部以起源於基督教會、在台灣流傳百年以上,並已累積相當作品文獻的白話字系統為主體,於去年十月公布「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也只是原則性的基本參照架構,一般民眾、語文教師、非台文研究者甚為陌生。
因此,以 Holo台語而論,必須以上述教育部公布的羅馬字系統為基礎來建立語言永續發展最重要的標準文字化根基。首先,有關這套系統尚存在的若干爭議必須儘速釐清。例如,教育部系統的 k、p、t,唸不送氣音(類似ㄍ、ㄅ、ㄉ),不像英文或美語唸送氣音(類似ㄎ、ㄆ、ㄊ),這種個別細部差異其實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包括英文與法文等羅馬字或拉丁字母系統之間(許多人誤將羅馬字當成英文),不構成語言認知混淆的問題,如法文的 k、p、t也常唸不送氣音(類似ㄍ、ㄅ、ㄉ)。
其次,以文字系統論,目前台文界使用漢字和羅馬字並存的書寫系統,以羅馬字來為具備在地歷史文化脈絡的語言做必要的支援;也有另一派認為漢羅混用使得文法結構不夠穩定,主張儘量使用漢字,必要時可以造字或沿用俗體字。
我覺得這兩派在經過各自的路線主張與研究發展後可以合流,也就是在有爭議的漢字書寫如罕見的、太難的甚至不存在的漢字部分,可採用羅馬字,也可採用漢字派所認可或新造的漢字,甚至可以參考日本等國的漢字,其選用組合和文法規則可由兩派共同研議。如此則不但可承接漢字體系源遠流長的異體字變遷史(包括古典漢字重新出土),也使得台文系統不只在羅馬字元素上,也可在漢字部分和華文繁簡漢字系統做出立即有效的品牌區隔。
再者,獨尊漢字的台灣社會向來欠缺羅馬字教育,一般人甚至語文老師絕大多數對華文轉換成羅馬拼音都感到陌生,因此,建議在台灣以漢字偏旁構成的注音符號為主要拼音工具的華語教學,可以羅馬拼音為輔助教材,選用台灣政府官方系統的通用拼音或台北市政府的漢語拼音皆可,讓學生儘早熟悉羅馬字拼音或書寫的可能。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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