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為了反制中央,台北市政府有意將凱達格蘭大道改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並立牌匾「禮義廉」,唯獨無恥,意在凸顯民進黨政府過去遭受外界的質疑。
為了中正紀念堂改名事宜,北市府與教育部鬥法較勁已到白熱化地步。由於教育部無視北市府再三呼籲,不得在暫定古蹟的中正紀念堂上懸掛布幔,北市府高層昨日在早餐會報上苦思反制教育部的對策,云云。
在公共場所,用一些象徵國家社會正面價值的名子,其實很好,「凱達格蘭大道」就是著名的例子,它提醒台灣人民:台北市原來是「凱達格蘭族」的故鄉,我們是佔了人家的地,要感恩,更要飲水思源!
台灣剛剛走出獨裁專制不過20年,中國國民黨統治時期錯亂的價值體系與偶像崇拜,猶尚充斥全台大街小巷與行為思想之中。所以,只要不涉及到個人崇拜,宣揚民主自由,乃至於設立「反貪腐民主廣場」,立「禮義廉」牌扁,不醜化特定人物,如「貪扁廣場」,或「馬爾薩斯醫院」(馬SARS醫院),又有勵志,警世作用,我們都是支持的!
只是社會大眾及所有政治人物,都要接受共同標準,不能自己死抱龐大的盜自國家人民的數百億「不義黨產」,卻口口聲聲說人家不到一千四百萬的國務機要費是貪腐!別人被調查,都還沒起訴,只因「社會觀感不佳」就要罷免,而且一罷二罷三罷!自己被起訴,極可能一審被判有罪,卻說政治迫害!什麼「囂叫狼嗥」、「民主寒夜」,甚至要參選總統!
就放送伯的觀察,台北市政府實在是弱智兼腦殘,人家用反獨裁者、反個人崇拜的堂皇理由,將「中正紀念堂」重新命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完全符合歷史潮流,甚至根本就是應立於最高位階的「轉型正義」!台北市政府卻用一個貽笑大方,更令舉世瞠目結舌的說法,硬是將一座短短27年的「市中心超大墳墓」瞎掰為「古蹟」,真是開歷史倒車,也開台灣人民一個大玩笑了!
更荒唐的是,說古蹟不能釘釘子,不能遮蔽,自己市定的四級古蹟──寧夏派出所──卻被釘得、被遮蔽得面目全非,這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嗎?說「除非文化局同意」,但是,古蹟法條中,卻怎麼都不允許遮蔽與釘釘子,連文化局都無權同意呀!
更何況,「中正紀念堂」根本不是古蹟,這是常識,如果這是古蹟,則咱們郝市長的超大違建住家,不就是可以傳之久遠,供全民歌頌仰望,不可任意拆除的古蹟了嗎?這根本是「政治局」的把戲,哪是「文化局」的立場?
連續重罰,更是自取其辱,不只一毛錢拿不到,一旦文建會作出「教育部合法」的解釋,甚至中央乾脆移轉管轄權,台北市政府不是庸人自擾、尊嚴掃地,無面目見泛藍全體的江東父老了嗎?
說要抓人不敢抓,說要拆除不敢拆,日日加碼罰款,又讓自己佔不到便宜,更下不了台!色厲內荏,根本知道自己於理有虧,知法玩法!且極可能玩法自焚了!
再企圖為凱道更名,宣揚「反貪腐,更無恥」,洩泛藍全體之憤,以報復扁總統,卻是拾人牙慧,重施早被人民唾棄的紅衫軍之故技!且以大盜罵小偷,愚蠢到握刀刃以殺人,從不反省,全無自知,以為天地萬物,以我為準,唯我獨尊,更屬兒戲!
堂堂首都市長,行為等同愚夫愚婦,以眼還眼,睚眥必報!猶如街頭受屈,巷尾痛罵,自以為絕不受辱,其實早已自取其辱!
人家的胸襟與境界,如青天上的大鵬鳥,一擊千里,我們郝市長的肚量與見識,就像泥濘中的小烏龜,寸步難行。人間有正道,社會有公理,常常違背個人或政黨的立場與利益,但是,為政者必須敬之、懼之、奉之、行之!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是也。
這樣據地為王,予智自雄,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更老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方,不是一個坐井觀天,夜郎自大,抱殘守缺,肆無忌憚的小獨裁者嗎?
這就不枉他家五十年來一向就是這個大獨裁者的家奴與忠僕了!一個奴僕的志量,台北市民、台灣人民又能有多少期望呢?郝市長與李局長,兩面受敵,天人交戰,如熱鍋中螞蟻,慌不擇路,這樣越演越劣,日趨下流,簡直走上了窮途末路矣!
附錄 中國時報 2007.05.22
北市府反制中央 凱道更名反貪民主廣場
劉添財/台北報導
為反制中央強勢主導中正紀念堂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北市府原則決定,將位於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改稱為「反貪腐民主廣場」,最快今日市政會議上由台北市長郝龍斌宣布。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