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日前發生府會之爭,在市長謝長廷與市議員因為市長與議員薪水何者較高,而產生口角之後,謝長廷市長三度被議長黃啟川裁示「請出」議事廳,而引發一場政治風波。 高雄市議長黃啟川指出,議會裁示將市長謝長廷「請」出議事廳,完全是謝市長再三挑釁,逼不得已再做出此裁示。謝長廷則反駁,府會應該相互尊重,動不動就把列席備詢市長或局處首長趕出議場,不但違法,也是壞的政治文化。謝長廷更表示,這二年多來,市府局處首長被趕出議場者相當多,過去大家都為了「顧全大局」忍住了。但今天凸顯這個問題是要讓大家了解,政治的改革除政府的改革外,議會的改革也是政府的一部分,因為政府與議會都是領人民的薪水,都是進行改革,否則公權力與政治都會被扭曲。 儘管衝突兩造各有說詞,平心而論,直轄市長因為薪水高低的爭論,並非牽涉重大市政建設議題,卻被議長以幾近羞辱的方式「逐出」議場,對於民主政治而言,是一次極為負面的示範。高雄市議會的作法,不但背離了地方自治中行政與民意機構互相制衡監督的機制,更凸顯出其恃寵而驕,甚至仗勢欺人的不當心態。而此一風波更反映出黨派立場與意識形態之爭,在地方自治的層次上亦不能免除,所以高雄市議會的作風,其實也是今天台灣地方自治的一個縮影,對此事的檢討,或者有助於改善地方自治積累已久的歪風。 民主政治的基礎在於地方自治,也就是以代議政治的方式,讓民意能夠參與地方建設與管理的過程。而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之間的監督制衡,與中央並無二致。地方的行政首長依法必須列席議會備詢,並進行施政報告,而議會除了質詢政府官員,更擁有預算的審查權。所以,市長出席議會,既是一種權利也是義務,既無法推辭,也不容剝奪。故而,議員容或對市長的答詢內容不滿,但只要能夠形成多數,就可以展現對預算或法案的杯葛,讓行政單位改變政策,卻不能將市長或局處首長趕出議會,形同關起大門,自行其是,無視於行政部門的存在。尤其,地方行政首長亦是經由民選產生,具有選民之付託,議會對之藐視,也等同於羞辱其所代表的廣大民意。 過去,地方議會龍蛇雜處,既為黑道漂白的管道,更是黑金掛鉤分贓資源的淵藪。而地方政府凜於其掌握預算審查大權,更不敢據理力爭,而任其作威作福,形同騎在行政部門頭上,地方自治幾成缺腳之凳,無法自立。如今,在掃除黑金,與選民素質提升後,議會的黑金色彩有逐漸淡化的趨勢,但是民主政治所帶來的多元勢力競爭,卻又讓地方政治滲入黨派色彩,造成另一種非理性抗爭。故而,謝長廷與黃啟川之爭,表面上是薪水高低之爭,實際上卻是黨派在府會之間的角力。 地方自治所管理的,乃是屬於地方的事務。在地方事務的層次上,只須爭辯公共政策的適當與否,以及預算的使用是否得當,不必延伸到黨派或意識形態對抗的層面。因此,謝黃之爭,固然可能因為調人介入而一笑泯恩仇,但是此事卻不能就此作罷,也不能以一齣鬧劇視之,反而應該深入檢討,以發掘地方政治之失,做為未來改進的好教材。 200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