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進黨熱臉貼冷屁股的和解聲中,親中兩黨委任律師團四日對去年總統大選選舉無效訴訟提起上訴,並且列舉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十大違法事項;民進黨無奈的發表四點聲明指出,高院調查顯示親中兩黨指控沒有事實根據。
台灣高等法院在去年十二月三十號判決親中兩黨所提出的總統大選選舉無效訴訟敗訴,親中律師團四日上午向最高法院遞出上訴狀,並列舉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結果的十大違法事項,包括高院違法拒絕讓原告閱覽選舉人名冊、高院違法指揮訴訟不讓原告在辯論終結前取得開庭錄音光碟、未認定防禦性公投是否合法、以及選民持逾期的「臨時身分證明書」也可領取選票等。
民進黨在親中兩黨提出上訴之後,由代理秘書長李逸洋提出下列四點點聲明:
一、每一個政黨、每一個政治人物都應該學習尊重司法,國民黨在判決之後,以負面的態度批評法官,甚至說政治操縱司法,這些言論都是最壞的示範。民進黨認為,上訴是國親的權利,民進黨予以尊重,但不能因為政治的利益,就抹黑司法,或者利用輿論傷害司法,這些言論對台灣的民主發展,都是不利的,希望國親兩黨的朋友一起維護司法的尊嚴。
二、多數人民都期待政治和解,主流民意也希望各政黨都能結束對抗,民進黨希望大家都能以此為出發點,一起追求人民所關心的民生議題、經濟議題。司法的程序走完之後,民進黨希望國親兩黨都能坦然接受司法審判的結果,不要無限制地對抗下去。
三、國親的律師一再表示高等法院未盡調查之責,事實上,國親方面把懷疑作票當作前提,把猜想當作證據,高院的調查證明國親的指控是沒有事實依據,數百個選務人員的證詞都已經說明這一點,民進黨認為,國親應該負起舉證責任,而不是沒有證據就任意指控,希望國親可以就事論事、以司法語言而非政治語言來提出訴訟。
四、選舉人名冊有所爭議部分,都可以查閱或影印,國親律師不應該誤導輿論說選舉人名冊沒有查驗。這次訴訟驗票和驗冊都已經還給選務人員清白,沒有任何藉口可以否定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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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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