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多元文化」的追求在近來台灣變得相當「時尚」,不論是「多元族群國家」的政策宣示,或是標榜「族群平等」、「族群和解」這些震天價響的口號,似乎政治場域各方,包含政黨與媒體都是有志一同。不過,呼口號、比賽誰比較大聲是一回事,而是否真的落實卻是如天壤之別般地另一回事。有趣的是,要檢驗人們是否有尊重多元文化的胸懷並不難,只要拿個新聞事件,就可做為鑑定真偽的試金石。
就像已被污名化地定位為「穢語」、「粗話」事件的外交部長發言風波,有媒體義正辭嚴地去譴責「捧卵葩」的粗魯,並指出每種語言都有文雅高尚和粗俗不堪的用語,都應該去追求前者、鄙棄後者。用這樣各打五十大板的論述,也順便取巧地規避了媒體本身歧視某些族群語言的嫌疑。
但是,什麼是「粗俗」?什麼是「文雅」?評判標準在哪裡?最重要的是,評判標準又是「誰」決定的?特別是多元文化主義主張之「相互理解與尊重」實踐工作付之闕如的情境下,筆者認為,如果我們對語言一直抱持這種「溝通工具論」心態,那麼要追求做為一個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國家,無異是緣木求魚。
語言真的僅僅只是用來溝通交談的工具嗎?別忘了,多元文化主義學者均特別重視語言做為文化的定位及作用,如Daniel Bell即是如此闡釋語言的:「語言是體現世界、界定吾人認同的方式。....我們是在一個具體的語言社群中成長,語言比任何其他因素更決定性地界定我們在這個世界的生活方式,語言就是一個人的屬性的載體,是觀察事物、經歷與感覺的某種方式的工具,是形成某種人生觀的決定因素。」換句話說,要真正實踐對多元文化的尊重,就必須從對各族群、各社會階層語言的理解與尊重做起。
民族主義研究學者Gellner也指出,在昔日民族國家的形成及鞏固的歷史進程裡,優勢或主流的族群或社會階層,皆會將之所持有的「高級文化」作為其建立統治便利和合法性的系統基礎,力求同化其他的族群或社會階層。所謂的「雅、俗」的評判標準正是由此而來。而被「高級文化」薰陶得最深的權力與知識菁英,自然就是唯一的標準制訂者與裁決者。
而在台灣,不正也是有群人,一直想去評斷哪些文化才符合「高級文化」的判準,哪些文化才算是多元文化的一員?今天,我們的外交部長會被攻擊得焦頭爛額,正是因為身為政治菁英的他,使用了「非優勢」族群與「非主流」階層的「非高級文化」語言,向他的鄉親解釋台灣艱困的外交處境,就好像「西施」有罪,罪即在於她們賣的是檳榔,而不是汽車或資訊產品。
台灣要蛻變成一個具有多元文化之美的國家的目標,其實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並且還同時遭受著兩種面向的壓制與阻礙──既是來自族群間的,也是來自社會階層間的,而這正赤裸裸地展現在台灣的公共領域裡,不論是政治與文化菁英在攝影機面前道貌岸然的傲慢嘴臉,或是在電視商業廣告裡,對外籍傭工(或外籍配偶)在說怪腔怪調「國語」時的譏笑。(高譜鎮/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畢,國小實習教師)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4.1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