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與中央政府因健保款項產生爭議,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5日下午表示,中央的作法「合法但不合理」,雖然健保法規定直轄市應負擔健保費用,但與88年通過的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精神違背。 他前一天他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曾強調中央的作法「合法但不合理」,結果,市府對「合法但不合理」甚為不能接受,除了緊急由市府發言人、新聞處長游梓翔發表聲明之外,還特別召開記者會由葉金川作進一步說明。 但是,葉金川在說明中仍然清楚的表示,健保法於民國八十三年七月通過時,確實規定直轄市應負擔健保費用。 他接著又指出矛盾點說,但根據八十八年通過的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精神,健保費用應屬中央負擔事項,從道理上來講,也不應由地方支應。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他說,中央基於財政困難,至今未能修正健保法條文。 他強調,他著眼的是中央應不應要求地方負擔健保費,屬於「制度」問題,在法律不合理但未修法的情況下,他才會說出中央「合法但不合理」的話。 他說,他在中央健保局總經理任內,即主張健保費用應由中央支付,如果他現在還是總經理,也會有相同主張,因此,他對於健保款項爭議所持立場與市府相同。 至於地方該負擔範圍,他指出,這是屬於較下一層問題,如果中央的主張合法,市府就不會提出行政訴訟,但市府仍尊重司法判決。 葉金川前後的說法並沒有兩樣,雖然他表明立場是與市府相同,不過,從法上而論,他並沒有否定中央先前對台北市催繳欠款的做法。 http://www.southnews.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