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客是在救災還是作秀要錢?


/綜合報導


 七二水災發生後,一直不曾中斷過大動作的仁愛鄉長卓文華,31日又有抗爭動作,說出真正的目的:「要求中央儘速撥款」,根據南投縣政府的資料,仁愛鄉遲至26日才彙整向縣政府提報災害搶修與修復經費的申請,金額且高達16億元以上。不過,卓文華要脅中央必須在七天內要有滿意結果,否則他還要擴大抗爭。

 七二水災後,南投縣長林宗男曾公開批評仁愛鄉長光提出「一億三千萬元的需求單,毫無任何細目,縣府不知從何核給經費」,不僅空口要錢,金額方面,從林縣長批評的一億三千萬元,到仁愛鄉一再拖延所提出的超過16億元,整整增加了15倍之多,根據該鄉彙整資料,合計災害修復款15億2856餘萬元,災害搶修款7941餘萬元,金額龐大,在全縣首屈一指。

 預定在八月一日出刊的《財訊》月刊針對災後重建現象指出一個問題,這幾年來,政府對災後重建投入的經費,抑或民間熱心解囊的善款,早已不計其數,這些錢是否花在刀口,實在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嚴重問題。

 《財訊》憂心的指出,在這次七二水災搶災救險的過程中,中央、地方為了帳該誰付再度槓上,甚至扯出過去桃芝、納莉風災補助款等「舊債新仇」,讓人看了搖頭。災難固然需要悲憫,但災難卻似乎已成為政客搶錢、無能的藉口!

 該刊說,這次水災過後,當各方全力投入搶「三通」──通路、通水、通電,部分鄉鎮突然出現「只搶三天」的命令,指三天內授權地方村里長自雇機械搶通,之後,便得先行報備才能施工;部分鄉鎮則要求先將清出的砂石堆在路邊「統統不准動」,也得先行報備才能運走……;由於當時龐大雨勢連續幾天遲遲不停,正值黃金搶救時間,前災不搶可能引發後災更為嚴重,面對地方政府忽然「擺道」,中央政府氣急敗壞直跳腳,趕緊急撥五億元先給南投縣政府以應周轉之用。

 該刊指出,過去政府在財政寬裕時代,中央爽快散財,地方「樂於配合」,雖然雙方建立互信,但浮報虛報、上下其手的情事卻也屢見不鮮;隨著政府財政拮据,地方事後報上的救災金額,中央未必全數埋單,遂逐漸演變成災難來時互不信任、互相責怪,出現錢不來、不救災,地方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當「肉盾」要脅中央的荒唐現象。

 該刊說,九十年七月發生桃芝颱風,一年之後(九十一年八、九月間),南投縣政府忽然向中央表示,有一筆金額高達六億五千萬元的復建工程款漏報,要求中央還錢;縣政府的理由是:因為許多災害發生地在山區,當時沒查到才會漏報。由於早已超過一個月的申請期限,中央雖感無奈,仍要求縣政府應補齊相關單據或照片,以作為核銷依據,只是眼見又拖過了兩年,縣政府至今還提不出相關憑證。

 桃芝颱風造成四百多人死傷或失蹤,並有六百多戶房屋損毀,中央先行撥放一億元的善款給地方政府,以便能夠及早發至災民手中;但待各縣市核實發放完畢後,均陸續繳回剩餘款,只有南投縣例外。《財訊》在報導中說,選前,南投縣長林宗男才向中央反映,當時這筆賑助款約發了四千萬元,剩下的六千多萬元想用來濟助南投縣內的貧苦家庭,縣府還提供已造好的名冊,準備一戶月發一、兩萬元,連續發放兩年。由於與當初善款的指定用途明顯不符,基金董事會予以否決,後來內政部社會司據此多次向縣府催討,要求還款,但至今仍未能如願追回。

 該刊又說,九二一地震至今近五年,不包括民間善款,政府總計編列2123億元預算投入重建工作,至今年六月底的統計,尚未執行完畢的預算仍有377億元。這五年來,地方政府緊咬重建這塊大肥肉,予取予求的行徑,真教人搖頭,有人更形容這是「政治人物綁架九二一」。

 該刊指出,地震已經發生這麼久,哪些地方該重建應該都早已做好計畫、了然於胸,但地方政府卻仍源源不斷報上「應報未報」的重建項目,要求重建會給錢,讓中央官員常常覺得「很抓狂」。

 《財訊》最後指出,這幾年地方縣市鄉鎮要預算的方式,五花八門,手法屢出新招,更讓中央哭笑不得。比方說,地方申請興建二百坪的建築物,僅獲通過可以興建一百五十坪,不過,地方最後可能仍然蓋出三百坪,但卻是上無屋頂、下無地板的半成品,並找來媒體「訴苦」,抨擊中央不給重建經費,中央事後往往只得想辦法再湊錢,好讓房子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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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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