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拉法葉艦弊案的前湯姆笙公司駐台代表汪傳浦,雖然已遭檢方以殺人罪嫌通緝,卻一再在駐英代表處順利取得文書認證,監察院拉法葉艦專案小組27日晚間指出,駐英代表處今年三月發給葉秀貞新護照,及今年五月核發文書驗證時,整個過程都涉有嚴重疏失。 專案小組是在約詢駐英代表處承辦秘書張家華、前領務組長徐儷文後召開記者會,作了以上表示。 專案小組三位監委指出,拉案通緝犯汪傳浦的太太葉秀貞今年三月十六日向駐英代表處申換護照,申請表上有多處欄格都沒有填寫,包括配偶欄、居留地、是否遺失補發、合法證件號碼等,最後承辦人員代填勾選「遺失補發」後,三月十七日發給葉秀貞新護照,整個過程涉有嚴重疏失。 三位監委認為,申請換發護照的對象不論是否為管制對象,也不論是否為葉秀貞,以申請表格有多處重要欄格未填寫的情況下,承辦人員根本就不應該核准換發護照。 趙榮耀監委指出,葉秀貞今年五月持新領得的護照做為身份證明文件,向駐英代表處申請文書驗證,護照簽名為冠夫姓的英文簽名,核發的文書驗證卻為未冠夫姓的中文簽名,兩者不相同,這樣竟然也可以通過核發文書驗證,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三位監委表示,八十九年十一月拉法葉艦案特調小組發函外交部,請外館協助追查汪傳浦行蹤,九十年七月再次去函外交部轉請駐英代表處洽英國警方協查汪傳浦行蹤,九十二年十二月外交部二度密電駐英代表處洽英國警方協查汪傳浦及家人行蹤,駐英代表田弘茂曾將密電出示領務承辦人員閱後簽名,以示負責。 三位監委說,監察院去年針對汪傳浦向駐外館處申請文書驗證得逞等情事提案糾正外交部,並要求外交部查處失職人員,今年又再次發生一樣的事件,監察院預定28日下午繼續約詢徐儷文、張家華,進一步詳細釐清核准葉秀貞換發護照、文書驗證始末,近期內並將約詢領務局官員,釐清有無管理上或制度上缺失。 http://www.southnews.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