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中華會館取下總統肖像」事件


/陳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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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三月二十日開完選票後,泛藍群眾在連宋兩位「徼博輸、某擱起瘕痀!」的老先生鼓動下,數度聚集在總統府前嗆聲、抗議大選不公。美加地區幾個傳統僑社也不遑多讓,辦了幾場座談,示威遊行來聲援藍營。只是訴求的理由、地點、對象,不清不礎,讓旁觀的的人「霧撒撒」。台灣泛藍群眾在台北街頭「吃的米粉都已變涼了,海外老僑好像還不願意罷休,繼續再喊燒!」幾個星期以來,支持泛藍的僑胞,激情程度和台灣群眾不相上下。

 電視新聞報導,四月十八日洛杉磯華埠中華會館「摘下陳水扁總統的肖像」換來老僑大眾們的喝采一事,個人心中有著無比感慨。

 四年來僑委會對傳統僑社的籠絡巴結,比起國民黨執政時期並不遜色,無論是榮譽職位或是預算補助都竭盡所能,無視於台僑社團的抗議,也不管此類預算皆來自國內百姓民脂民膏。

 去年初,溫哥華中華會館背景出身的僑委任期屆滿,駐溫哥華經濟文化辦事處竟提名該館副理事長續任。而僑委會為了籠絡,竟也無視於這位來自香港從未在台灣住過一天的仁兄,報請總統加以聘任為僑務委員。

 可惜的是這些老兄並不領張富美的情,翻起臉來跟翻書一樣。中華民國政府聘任的僑務榮譽職人員,三月二十七日在北美幾個大城帶頭上街抗議台灣大選不公。

 更離譜的是三月二十八日,本地各大報刊出讓人啼笑皆非的消息:內容是「海外泛藍支持者抗議大選不公,向駐溫經文處羅由中處長遞交抗議書」。但是內容歸內容,本地台僑卻從報上刊登的照片裡看到另一層諷刺的意義:「張富美聘任的僑務諮詢、促進委員,齊向中華民國政府駐溫哥華總領事遞交抗議書。」

 本來這些人士心中其實都還胸懷大中國思想,僑務主管機關用盡心思,也未必能改變這個現實。本人希望從這些人近月來的舉動,如能敲醒對此類社團還存有絲毫幻想的「僑務主管官員」,也未嘗不是好事。

 張富美初上任,曾提出海外僑民三等論,博得不少掌聲。遺憾的是,傳統僑社的反彈,卻讓她不敢放手去做。幾年下來,還在繼續前朝的政策,只做個太平官,而對這些團體無論有形無形的資源都不敢打折扣。有強烈本土意識的「芝加哥僑教中心」主任歐紫苑,上任不到一年被調回台灣,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歐紫苑2002年六月初到芝加哥接職,這位傑出客家女士向來勇於任事,到任後確實想有所表現,一切公事公辦。不料,她的行事風格得罪了該區的傳統僑社,不到幾個月時間,就耳聞某些傳統僑社負責人在串連,以黑函加上連署方式,給張富美壓力,逼她將「僑教中心主任」撤換。畢業於台大外文系的歐紫苑,以為自己原任文教處長時委員長挺她,對於黑函之事也就不加予理會。但是她錯了!到了外館,面對一群向來予取予求的所謂「僑領」,而且還腳踏兩隻船左右逢源,往昔駐外人員唯恐照顧不週、巴結不夠來個向左轉,影響自己的仕途就代誌大條了,那敢跟這些大爺談甚麼行政中立、依法行政。再說,芝加哥是傳統僑社勢力最根深蒂固的地區,張富美上任之初的海外僑民三等論,曾遭到一群僑委,在僑務會議上提案罷免她。而這些跟她唱反調帶頭的人,不乏芝加哥地區的僑委。

 歐紫苑被犧牲後回到國內,張富美並沒有對這位因自己魄力不足而受傷的愛將,有所補償或照顧,反而安置在一個非主管的職位。歐紫苑還未外派時,相信給過很多到僑委會洽公的台僑印象相當好,熱心、主動、無官架子。歐紫苑被調回國內後黯然提前退休,這一切看在外人眼裡都為她抱不平,為了屈服傳統僑社的壓力,犧牲了位有強烈本土意識的公務員,令人婉惜。

 長期以來,「僑委會」的廢除,是海外民主運動前輩奮鬥的目標。四年前政黨輪替,大家或多或少都希望能給張富美委員長時間來證明,這個單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四年過去了,我們來檢視僑委會幾年來的成績,張富美最為自豪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這個社團,及因循前朝作法,濫發僑務榮譽職人員聘書一事,除了遭監察院糾舉有損扁政府形象外,也造成了僑區分裂,其作法來看,政績是不足與說服國人。

 花費大筆預算的「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在全世界如火如荼的成立。依照僑委會的說法,成立這個團體的功能,是抵銷親中的「反獨促統」,但是,兩年下來達到應有的功能嗎?不要說其組織名不正、言不順,在漢文及英文名稱中完全沒有『台灣』字眼。其實是為延長並擴大僑務委員會的機構,以類似『台灣同鄉聯誼會』的方式妨礙台灣人團結。再者,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絕無可能贊成陳水扁總統『一邊一國』的主張,或贊成用『台灣』名義,以新興國家身份加入聯合國及WHO等國際性組織。

 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宗旨不明,先不論其組成份子是包含兩個意識型態完全南轅北轍的人士,想要從中取得支持,是難上加難。各地,為了這個團體的分會負責人選擺不平,而衍生的糾紛又再次的分裂僑社。光是每年一次大會,數百人招待食宿開銷及補助各地與會人員旅費,其經費超過百萬美金,只得到大拜拜似的集會。

 去年SARS事件,站出來公開譴責中國政府的團體,只有那些令僑委會頭痛的獨派團體敢去燒五星旗抗議。可見在必要的關頭,真正會挺身而出為台灣出力的人,未必是可以加以利誘的。

 依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僑務委員,90人至180人,無給職任期三年,組織法第五條規定:僑務委員除出席僑務會議外,並協助本會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有關國是及僑務政策之建議。(二)推展僑民團體聯繫、文教、經濟等。(三)反應僑情及輔導僑務。(四)推展國民外交(五)其他本會託辦之事項。

 以上五點乍看之下,好像僑務委員做的事情還蠻多的,其實是官樣文章。僑務會議每年都有數百件提案被討論,但是除了極少數一些「不關痛癢的提案」,去執行外,大部分的提案都是每年一題再提,「狗吠火車」而已。

 在僑區有人為了當僑務委員擠破頭,其實大可不必,說穿了名字好聽而已。依本人一年幾個月來的經驗,除了像「國民外交」(WHO)這件事,外交單位使不出力,不敢公開去遊說,這個時候僑務委員才有利用的價值,需要僑務委員出面去跟國會議員交往,用選民的身份去爭取國會議員支持台灣。如果有些許成就,駐外人員記功嘉獎免不了(連沾不上邊的僑務組也想分杯羹)。

 曾有僑民質疑選派回台受訓之中文教師不公及中文教師兩岸通吃的情形,透過本人向經文處僑務組探詢想知道最近幾年,選派回台受訓之中文教師有無明顯缺失?但得到的答案卻是:要先寫公文交由駐處,轉呈僑委會核准後,方可得到相關資料。因為這時候的僑務委員,在官僚眼中是無權去知道公務人員處理公務情形。

 其實,以上說詞都只是藉口,其中不可告人的是,幾十年來都是有套一脈相傳的處理方式。對這類跟個人或社團利益有關的事,局外人是無法窺究內情。舉凡:當地辦事人員聘僱、遴選人員回國受訓、補助社團經費等等。大家都清楚,除非一切都攤在陽光下,只要有死角,就沒有辦法監督僑外人員不因個人喜好或政治立場,拿這些事情來圖利特定人選。

 僑務榮譽職人員名額除了僑務委員法有明文外,還有由張富美委員長自己具名聘任的僑務榮譽職人員,包括:超過七百多名的僑務顧問(遭監察院糾舉)及數目更龐大的僑務諮詢委員、僑務促進委員。其聘任名額之氾濫,洛杉磯光是每次主辦僑宴單位,要把該地區一百多位僑務榮譽職人員介紹完畢,就要花上好長一段時間。
個人曾在2001年5月以一篇僑務工作的現象及檢討為名的文章刊登在美洲台灣日報、太平洋時報及公論報上,痛陳僑務多年沈痼,希望藉此文提醒張委員長注意,但是事過境遷有用嗎?

 幾年來,不論是以社團負責人或是僑委身份,皆可感受到張富美委員長有強烈的企圖心,想改變過往大家對該會的觀感。硬要說她領導下的僑委會,比起以往國民黨黨國不分的時代沒有進步,是有違公道,但是這些進步,卻被充滿舊思維的官僚體系給阻礙了,其政績也就讓大家失望了。

 僑委會是憲法明訂之八部二會之一,這個部會也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僑委會駐外人員幾乎都是以外交人員身份進入駐在國,因為沒有一個國家會喜歡他國政府派官方代表,來管理已歸化本國之國民。

 僑務委員會之工作大體是可以與外交部溶合,政府並非獨立設置一級部會才能代表重視僑民,而且很多國家將僑務置於外交部之下,因此可將僑委會納入外交部。我們是否還以阿Q精神,來容許這個每年花近二十億台幣預算的部會,號稱服務三千萬華僑的機關存在?繼續來阻擋政府改造工程?答案是否定的。(陳炎生/台灣僑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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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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