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A計劃除罪化的光明路


/七夕


 台北市捷運公司員工集體「A」公司的弊案,在馬英九市長表示這是捷運公司「上緊發條」的結果後,市政府終於做出了初步的處置,結果顯示,馬市長是認為「大發條」還堪使用,只要上緊他們....!

 另外,個人在此想小小聲偷偷告訴台北市政府團隊及仁厚的馬市長,你們絕對不必覺得發生這件集體執行的「A」計劃是丟臉的,如同我的一位非常支持泛藍的同學就替你們說話,他說,台北捷運公司是機關團體的模範生,模範生都出問題了,可見全國其他機關的操守問題會是多麼嚴重,阿扁政府有責任導正已經敗壞的政風!

 雖然我立即反駁我這位同學,反問,幾年前令美國人聞之喪膽的炸彈犯,後來證實他是位極為聰敏,且是美國某知名大學的教授,那麼以此邏輯推論的話,智商一般的普羅大眾,和在世界其他一般大學授課的教授恐怕都是恐怖份子了?雖然我的同學立即語塞,不過,您們還是不必把我的反駁放在心上,因為我發現持有這種看法的不單是不懂事的學生,九日的聯合報《民意論壇》版的一位退休人士/潘扶敏先生也如是認為呢!

 還是有很多人支持模範生級馬市府團隊,並認為模範生會犯錯絕對是非模範生帶壞模範生,模範生還是最好的,模範生級馬市府團隊當然也是全國最好的執政團隊!所以說,馬市長及捷運公司的「大發條」們向國人道歉是展現模範生風度的表現,你們還是可以抬頭挺胸、趾高氣揚的繼續當個模範生。

 被處理掉的「小發條」們,我個人是蠻同情你們的,我想,因為馬市長的仁慈是無人能比,以致你們會認為這種小A即使讓「大發條」或最大的馬「大發條」發覺,也必然會朝一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模式處理。

 但是話說回來,一些參與「A」計劃的「小發條」,在年關將至時被處理掉,雖說會觸發人們於心何忍的感嘆,但你(妳)們不秤秤自己的斤兩,竟然認為集體來個你A我A他也A就會沒事,這個說不客氣點;你們算是超級白目「A」,算是活該!

 好了,咱也不苛責模範機關的員工囉!因為一時的「白目」失去工作,也要面對官司纏身,這是自己種的因得的果,怨天尤人對自己是一點幫助也沒有,為今之計當然要讓自己的「A」計劃除罪化才是重點中的要點!

 有什麼辦法讓自己的「A」計劃無罪無責?束手無策嗎?讓我來指點你們一條光明路吧!

 首先當然是團結在一起,立即成立一個抗爭團隊。一方面持之以恆的在台北市政府廣場抗議馬市長處置不當,所謂會吵的才有糖吃。一方面要想盡辦法讓這件「A」計劃官司追訴職責落到洪泰文檢察官手上。當然,一些準備工作還是要做好,例如:要將自己「A」到的車資提存法院,還有能夠的話,要一而再、再而三開記者會聲明這些錢本來就是要還給捷運公司。

 個人認為,只要不起訴書到手,別說仁厚的馬市長會讓無罪「小發條」重回工作崗位,就算要參與角逐總統大位也不成問題。

 「小發條」們,別氣餒,我一直對洪泰文檢察官及馬市長有信心,他們絕對能夠還給您們一個公道,我相信「小發條」們最後還是會快快樂樂當捷運公司的發條!

 最後讓我們齊聲高喊──AA萬歲!AA萬歲!....
 

( 2004.01.10 )

 (http://www.sou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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