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當然囉,公車撞死人,馬市長還是受害者呢,因為公車處處長令他失望!
警察擄妓勒索,台北市警察局長也沒責任,更別提馬市長了!
納莉風災財產人命損失慘重,因為抽水站沒開,馬市長還是沒責任!
有兩個四千萬蓋了兩座沒人用的電動人行天橋,沒錢整治磺港溪!
賤賣賺錢的台北市銀行,如今還想再剝層皮!
台北市銀行出售給富邦金控前的銀行逾放比是2.18,出售後即使打消100億呆帳,銀行逾放比還是跳升至3.6。一個體質良好的銀行,對台北市來說應該是下金蛋的母雞,賣給一個較差的金融集團,導致整個銀行信用、業績變差…我總覺得不是很妥當…
馬市長不愧是「中國」國民黨的要員,凡是治理過的地方一定吃光、啃光,債留下一任首長!
(20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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