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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總統將大法官提名名單送交立法院之後,國親黨團除了將行使同意權的時間拖延到九月份之外,還明確表示「至少拉下五席」。
為何將行使同意權的時間拉到九月,國親兩黨的說法是「為了多一點時間仔細審查」,但是,對照先前所謂「至少拉下五席」的說法,我們不明白,國親兩黨何不對社會說明,他們究竟對哪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有意見,並且說明有意見的原因,讓社會來評斷。
如果國親的說法有理,社會自然會給予支持,那麼,不待國親兩黨動用席次優勢否決,那幾位被提名人,自然會知難而退,自動表態退出戰場。但國親兩黨卻始終不提出說明,只丟下一句「至少拉下五席」,這樣看來,國親似乎是為反對而反對。
筆者以法律學生的「圈內人」身分,實在看不出,這次大法官提名人選,究竟有何不妥。幾位知名的獨派法律學者,例如憲法學的李鴻禧教授、刑法學的林山田教授,在學界都是泰山北斗級的份量,但卻沒有獲得提名,總統力求提名名單能夠「四平八穩」的用心良苦,由此可見。國親兩黨究竟還有什麼不滿,實在費解。
國親有一種說法,宣稱這次大法官提名人選當中,有些人是所謂「親民進黨人士」,為了避免這些人將來「意識形態釋憲」,所以應該拉下來。
對於這種說法,首先,我們要問,國親所謂可能意識形態釋憲的被提名人,究竟是誰?如果的確有這個可能,那麼,為什麼不乾脆講出來,讓法學界和社會來評斷一番?國親含糊的說法,很難不啟人疑竇。
再者,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架構之下,再怎麼歪七扭八的憲法解釋,也不可能直接以憲法解釋宣布台灣獨立吧?既然如此,大法官個人的國家認同,為什麼會是國會行使同意權的審查對象?國親兩黨意識形態掛帥的作風,著實可議。
最後,要提出一個警告。
依據大法官解釋文,我國的終審權,將於今年十月歸於司法院大法官,也就是說,今年十月開始,最高法院的職權,將改由大法官行使。所有重大的法律爭端,從十月開始,都必須由大法官來解決,大法官已經不只是專門寫抽象解釋文的單位,而是直接與民眾權益相關的審判機構。
如果國親兩黨果真不顧蒼生幸福,不顧司法體制的健全,執意杯葛大法官人選,結果將使大法官無法如期在十月開始行使終審權,也就是說,我國司法將出現一段危險的空窗期,民眾的權益,將嚴重受害。
因此,我們衷心期盼國親兩黨以蒼生為念,放下意識形態與政黨成見,尊重專業,盡速讓大法官被提名人全數通過,如此,才不致使事件演變為憲政與司法危機,造成「政治誤國」的嚴重後果!
(200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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