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聯合報開的?


/徐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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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涉及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的三十四名被告遭檢察官起訴,社會大眾一片贊賞聲之下,聯合報竟以其中一名被告係前高雄市民政局長王文正為理由,以「辦到謝長廷腳前的那一條線為止?」為社論標題,傷害司法公信,並以長篇社論妄論:「倘王文正有罪,卻謂謝長廷無辜,孰其能信?」云云,暗指市長謝長廷必有涉案,以誹謗謝長廷名譽,聯合報此篇社論正是濫用了所謂的「可受公評」概念,充分發揮其有選擇性的「媒體審判權」來打擊台灣人士,實令本人對聯合報此篇社論立場深感不齒。

 興票案中,宋楚瑜之違失有證有據,但檢察官卻將之不起訴處分,此時為何不見聯合報以報社立場的社論質疑之?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並無任何證據足以支持謝長廷市長涉案,唯聯合報之「辦到謝長廷腳前的那一條線為止?」之社論卻以「自行妄加推測」之心予以暗指市長謝長廷必有涉案,並不當地質疑司法機關有「選擇性辦案」,依吾人觀之,恐怕聯合報才是「有選擇性報導」吧!在本事件中,聯合報不但是「選擇性報導」,吾人更且懷疑該篇社論是意圖以「媒體審判」方式誘導民眾質疑司法及誹謗謝長廷名譽吧!

 曾有貴為前執政黨祕書長的院長級人士出言「法院是我們開的」,而成為我國社會及司法史上的沈痛笑話,現今,媒體以「無冕王」之尊,假藉「社會公評」之名,濫行其媒體第四權之「解釋權」,難道是其亦有「法院是我開的」的不當心態?是否意圖藉媒體力量,以選擇性報導方式行打擊謝長廷市長之實?

 本文最後,吾人以一個事實,請聯合報再做社論吧!宋楚瑜當省長,當時的新聞處長現為親民黨發言人的黃義交立委,其與周姓媒體人的花邊緋聞及有人質疑周姓媒體人承包省府工作是否有裙帶關係時,宋楚瑜為黃義交的直屬長官,是否亦為「倘黃義交與周女如何如何,卻謂宋楚瑜不知,孰其能信?」?就請聯合報也社論社論一番吧!

 

(2003.04.11)

 (http://www.sou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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