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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


/曹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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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素珠事件發生後,她宣稱的所屬「台灣民政府」也成為焦點,被人追問,這是個什麼機構?

 那是一個騙人的機構!對此我早就想寫文章揭露,只因中國的騙局太多,一時寫不過來。這次洪素珠事件後,更覺得應該揭示「台灣民政府」的本相,尤其這個機構的創辦人林志昇的劣跡!

 在台灣有兩個統派,一個是國民黨馬英九們,利用那些老榮民等的中國情懷(也影響他們的子女偏藍),要跟中國統一。

 另一個是林志昇們的民政府,利用一些台灣人對日本的親和情懷(包括今天對民主日本的好感),要跟日本統一,主張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他們民政府的架構也模仿日本,任命所謂州長、郡長,甚至「總理大臣、外相」等。

 馬英九等「統中派」,曾用選票拿到政權,過去八年明顯傾斜獨裁中國。林志昇等「統日派」,更清清楚楚是在欺騙,當然拿不到選票(林志昇曾參選高雄市長,只獲最少的1746張選票),但他們卻膽敢冒充政府,發放「居民證」「護照」和「車牌」。

 在美國,或者在任何國家(無論它是獨裁還是民主的),任何一個民間機構敢冒稱是一個政府,發放護照、居民證、車牌等,都是觸犯法律,是會被法辦的。因為那是編造文書,公然欺騙。這不是言論自由問題,而是公然偽造和違法!

 林志昇們利用一些民眾希望台灣盡早成為獨立國家的迫切心理,就偽造這些居民證和護照等,甚至公然欺騙說,領了這個「居民證」,等「台灣民政府」掌權後,他們就可住房免費,學費全免,老年人還可月得3.6萬台幣等等。按台灣民政府說法,他們已發放了三萬個居民證,每個收費一千台幣。如屬實,僅這一項「欺詐」就獲利三千萬台幣。

 「台灣民政府」發放車牌,更是公然違法。在美國,使用偽造的車牌上路,等於無牌駕駛,不僅會被罰款,如出現車禍造成命案,當事人要坐牢。前一段美國德州曾發生車牌的「憲法爭議」,因當事人希望在車牌寫上God(上帝),遭拒絕後打上法院,最後被裁決為,車牌為政府發放,政府必須中立(政教分離),車牌不得有任何宗教和政治傾向的詞。

 林志昇們發放的護照,更是偽造。他們欺騙台灣民眾說,拿這個護照,可到美國等190多國免簽證,暢通無阻。台灣有記者買了個他們的「護照」去試驗,結果到了美國在台協會,連進門都被阻止,警衛說,你們居然信這個?

 除了用居民證、車牌、護照等欺詐了一大筆錢,林志昇們還通過辦「台灣民政府」講習班(初級、高級班等)牟利。媒體報導說,學員每人收費兩萬台幣。林志昇們請來「名人」授課。講員報酬一萬台幣,眾多聽者每人收費兩萬,林志昇們又賺了一筆。講員五花八門,藍綠都有,甚至包括國民黨立委羅淑蕾、陳學聖(曾選國民黨主席)等泛藍要角(陳學聖演講視頻:https://youtu.be/cFxFlOFrCws)。

 今天,台灣要成為正常化國家,最終摘掉「中華民國」的虛假帽子,必須走實實在在的真實努力之路,而絕不是林志昇們這種坑蒙拐騙、嘩眾斂財的歪門邪路。

 林志昇的虛假(也是自相矛盾)還在於,他說「中華民國」是偽政府,但他2006年卻去競選(偽政府下的)高雄市長,雖只獲0.23%選票,卻差點讓陳菊落選,因那次陳菊贏49.41%,國民黨黃俊英贏49.27%,如果林志昇再多拿一點點(他主要是拿綠營的票),高雄就是國民黨當權了。這是一個只要個人風頭和私利、一絲一毫理念都沒有的、貨真價實的騙子。

 林志昇一邊說台灣是日本的一部分,一邊又宣稱台灣二戰後是美國托管,是美國屬地,他說自己在美國打官司,要求確認美國對台灣的管轄權。在美國,只要找個律師寫訴狀,然後就可到法院遞狀(交點手續費)。但遞狀不等於法院受理。林志昇們不僅吹噓美國法院已受理,並說要在法庭跟美方舉行「世紀大辯論」。結果很多海外台灣鄉親不明真相,紛紛掏錢贊助,讓林志昇們又詐騙了一筆。

 美國法院當然絕不可能受理這種案子,聯邦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皆以純屬政治問題,根據聯邦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b項,予以程序駁回,連請求的內容都拒絕予以實質裁判。但林志昇卻謊稱,「官司已經進入林志昇律師團可以向被告(包含白宮、國務院、國防部、法務署等行政部門)調閱與本案之相關文件」的狀況,繼續在欺世盜名。

 林志昇在台灣演講甚至吹噓,「美國願意提供它的機密檔案給我,這個機密檔案都是英文的,差不多有兩個我的身高那麼多。」

 美方憑什麼要給這個林志昇「機密檔案」?在今天的電子時代,美方能把有「兩人高」的大量機密檔案專門運到台灣(給林本人)?這種連鬼都騙不了的話,林志昇就敢信口胡說。

 林志昇不僅在民政府問題上謊言連篇,連他的私生活也是欺騙世人。去年台獨聯盟一個朋友到美國跟我說,他們日本本部一個成員在東京被林志昇控告「毀謗」,因他說林志昇有「中國太太」,而林矢口否認,並高額索賠。這位朋友希望我幫忙查查,林志昇到底有沒有中國太太。

 我幫助查到了下述資料,讓這位朋友遞交給日本法庭——

 第一,林志昇在自傳《從中國大陸出逃》中清楚地寫道,「我是在1996年娶了北京姑娘盧京文女士,次年,即1997年8月28日,恩德(即其兒子林恩德)在夏威夷出生。」

 還有比林志昇自己說的話更明確的嗎,他不僅在中國娶妻,還與中國妻子生了兒子(恩德)。

 第二,林志昇在自傳中還說,一次他在跟中共官員的電話閑聊中,談到妻子兒子在夏威夷。隨後中共派人到夏威夷看望林志昇的妻兒,讓林志昇非常感動。

 其自傳是這樣寫的:「最讓我感動的一次是在1997年,他們專程到夏威夷探視我兒子的出生,讓我覺得相當窩心。姑不論這種做法的背後目的是什麼,老遠地從中國到夏威夷探望我的妻和兒子,這種做法已讓我心中感激不已。」

 關於這段文字,請見林志昇所著《從中國大陸出逃》第二章節(第27頁),小標題是:「中共中央辦公廳的交朋友招式」。

 林志昇這段自傳內容顯示,他不僅娶了中國老婆,而且跟中共官方(位階是中共中央辦公廳)有直接聯繫,中共當局甚至派官員去夏威夷看望了其妻子兒子。

 第三,根據台灣《大紀元時報》的報導(2012年12月24日),林志昇跟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邢運明等人關係密切,他們曾到夏威夷看望過林志昇的太太蘆京文及他們的孩子。該報導說:

 「林志昇和中共中央辦公廳的人,成為來往密切的『朋友』,彼此間的互動常常讓他很感動,例如:他太太在美國生產,中央辦公廳裡包括副主任邢運明等4人,專程從中國搭十幾小時的飛機前往探望,讓林志昇感到很窩心!」

 但在中國百度百科列出的這個邢運明的所有職務中,根本就沒有「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這個職位。

 第四,1999年6月14日中國官方大報《光明日報》刊出該報記者余長安撰寫的報導,題為《故國情深育英才——記投巨資到成都辦學的美籍華人林志昇、蘆京文夫婦》。主要內容是:

 林志昇與他的中國太太蘆京文兩人於1998年共同斥巨資,本著對故國熱土(指中國)的眷戀和對教育事業的深情,毅然接手接管成都嘉好實驗學校,並由夫人蘆京文親自出任嘉好董事長。於1999年底投入巨資籌辦了依托國內外名牌大學,開展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歷教育的私立四川恩立德學院。

 在這篇不到二千字的報導中,提到林志昇和蘆京文是夫妻關係多達八次。(該報導網址:http://www.gmw.cn/01gmrb/1999-06/14/GB/18087%5EGM9-1401.HTM)該報導說,林志昇「曾獲法學博士,現任美國亞美銀行總裁、新泛太平洋集團總裁,在美國和台灣興辦了20多家公司,業務範圍廣泛涉及金融、貿易、建築、裝飾等領域」。但林是否擁有這些頭銜呢?如果這些是可以編造的,那還有什麼謊不可以撒呢?

 第五,2007年4月26日中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第3568期)刊登有「送達開庭傳票」,其中對林志昇與妻子盧京文的離婚糾紛案這樣寫道:

 「林志昇:本院受理盧京文訴你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限你自公告之日始6個月內來本院應訴,逾期則視為送達。」

 中國法庭這份文件更為證明,林志昇跟中國女人盧京文有法律夫妻關係,否則按常理和法律常識不存在其妻到法庭申訴離婚。(請見附後的該法院的文字照片)

 第六,林志昇、蘆京文夫婦在中國辦的學校,因拖欠債務人款項等問題,被中國成都當局強制托管,導致林志昇夫婦在中國的生意崩盤。這可能是蘆京文跟林志昇鬧離婚的原因之一。關於林志昇、蘆京文夫婦在中國的學校被當局強制托管一事,請見中國官方報紙《華西都市報》的報導「在審案標的896萬元 (林志昇)成都嘉好被強制托管」(該文網址:http://news.sina.com.cn/s/2002-01-16/446275.html)

 第七,面對這些事實,林志昇在台灣演講時,卻矢口否認他曾有過中國太太和孩子。他這樣說:「我沒有中國太太。哪裡可說我沒有證明嗎?我沒有中國太太可以簡單由身份證與戶口騰本拿出來證明,裡面就很清楚,沒有中國太太都很清楚。」

 林志昇還在這個演講中說,「但是網上說我有一個男孩與一個女孩在中國,有中國太太。我好像沒有那麼風流啦!19年的沒有妻子的生活都在過了,沒有可能啦!台灣若沒有成功,我絕對不會想再娶妻。你們不用為我拍手鼓掌嗎?」

 林志昇的上述演講原在youtube上,後被刪除,原因不詳。但日本的櫻川武藏先生曾在他批評林志昇的博文中提到,他已將林志昇的這個演講視頻下載收藏,如果需要,他可再次上傳。

 上述這些內容都可展示和證明,林志昇是個騙子。他擔任秘書長的所謂「台灣民政府」,是個一清二白的詐騙集團!(在維基百科的林志昇詞條中,列入的林志昇職務多達30個,還有什麼台灣平民政府「參謀長聯席會議執行長」!就差沒說他是「地球球長」了。)

 台灣要成為正常化國家,最終摘掉中華民國的虛假帽子,必須用誠實、真實的心態,追求真相、真理,而不是讓林志昇這種人打著為台灣的名義,舉著「民政府」的假牌子,來欺騙人民。

 在共產黨統治下,中國是騙子遍地,被嘲諷為,中國什麼都假,只有騙子是真的。而台灣最大的資本和最好的資源,除了凍蒜選舉的民主,就是沒被共黨文化污染的人民的誠實和淳樸。林志昇等人的欺世行騙,損害了台灣人的形像。這次洪素珠事件再次引發出的「台灣民政府」的騙局,應該引起重視,必須輿論譴責,甚至司法追究(其詐騙問題)!

   2016年6月16日於美國
   ——原載《長青論壇》(http://cq99.us/zh-hant/


●姚嘉文:不要被「台灣民政府」騙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web-tv/00/00372.htm


201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