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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應受的刑罰、被害者及其家屬應有的正義、遏止犯罪發生、社會的補破網工程,沒有一項工作是容易且可以被簡化的。
當悲劇發生時,譴責廢死是荒謬的,因為台灣的死刑還沒廢,廢死聯盟更不是庇護某一個犯罪者。
同樣的,家屬的憤怒以及社會的憤怒(別污名化憤怒的大眾,有些事情確實是人神共憤的),也確實需要一個平反的過程與補償機制,這跟轉型正義一樣。
死刑存廢,不是進步與保守的辭藻,沒那麼簡單。它是否違背了國家法律任何人都不可剝奪別人的生命的規範,是否逾越了國家的世俗角色取代了上帝,是否能夠或足夠伸張了正義,是否補償了被害者與其家屬,是否能夠遏止未來的犯罪....,都是嚴肅的課題。
過去因為冤獄,因為政治犯,因為司法程序的缺漏,讓被冤枉的死刑犯沒有受補償的機會。但現在環境似乎不同了。
同樣的,沒有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包括國家,但是,當人民把刑罰權交到國家的手上,而不是私刑了事時,也回應了廢死者主張死刑將鼓勵冤冤相報。
我知道,這時候,很多朋友會說,當社會只關注加害者是否被處以死刑,是忽視了其他的社會問題。我完全同意,但今天義憤希望加害者被判死刑的人,同時也可能是反對核能發電,支持轉型正義,堅持社會改革,重視社會邊緣人議題的人,這並不衝突。
而支持廢死,並不是不關注被害者的人權與補償,只是更強調當死刑成為唯一的解決方案,將忽略了其他更多的社會責任。這是一場艱難的對話。但這對話必須開始。
或許,廢死者不要一步到位,先將死刑的規範限縮,而支持死刑的朋友們,同樣不要將個案擴散至廢死者在制度改革上的關注,那麼,對話就能開始。
一個小女孩的死,是一個媽媽,一個家庭,一個社會的悲劇。這時候,應該開始的是更多的對話,是更多對於人的關懷,是更多的制度改革,而不是開啟新一波的對立。(取材自周永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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