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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18世紀發生在德國皇帝威廉一世身上的故事,可以幫助了解土地所有權狀的意義與功用,進而理解大埔案的本質。可以一針見血指出一個嚴肅且迫切的癥結──就是這樣的悲慘事不會發生在真正是自己的國家裏!
問題來了,那麼,我們真正的國家到底在哪裏?我們的國家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如果台灣不是我們自己真正的國家,那哪裡才是我們的國家?我們是不是沒有自己的國家?我們是否從來都只是個亡國奴?
對照比較21世紀台灣大埔案,這是縣長劉政鴻藉開發的名目,強毀民田,逼死民婦;強拆民宅,冤殺民夫。強徵後即變更地目,中飽私囊。人民的土地,被劉土匪看上眼後,公家所發給的所有權狀,只如一張廢紙。
但是,18世紀德國皇帝威廉一世所建的行宮,被一座磨坊擋住了視線。於是,找磨坊主協商買下,以便拆除。但磨坊因這是其祖先世代留下的,不願賣。皇帝動怒調出軍隊,強將磨坊拆了。磨坊主只好向法院提訟。法院判皇帝敗訴,要求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並賠償坊主經濟損失。
數十年後,一世的兒子二世認為,此案誌記國家司法形象。勸小磨坊主視磨坊為象徵司法公正的里程碑,用心保留並流傳子孫。還為此加贈6000馬克,助小磨坊主清償債務。
英國首相威廉皮特對此註解:即使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前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破敗的住居,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進這間破房子的門檻。
這故事說明,家是人安身立命的處所。家沒了,人就失去庇護與自療的終極堡壘,就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國家不得立法侵犯剝奪人民的家園,政府不能強徵強拆人民的家,就算多數人同意也不可從少數人手上強奪。這是基本人權。
相對於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東移案,程度上、內容上與大埔案明顯不同,但本質上仍是一樣的。賴清德市長必要在本質這個節骨眼上思考,即我們自己的國家,可以慷人民之慨嗎?可以坐視人民吃虧無助,公家因此暴利方便嗎?這不是豺狼政府?這不是殖民國家?如此從政不是為虎做倀嗎?
廖本全教授批判此東移案就是南部的大埔案,算有失周全卻也生動的譬喻。我在此補充釐清其本質,畢竟尾巴看來相同,不一定就都是毒蛇。一根竹竿打倒一船人,雖方便卻難避免過失殺人。
我們應在乎的是,用人的生命,充當國家經濟的原料,用人命來當施政的成本,如果這還不是殖民國家,那甚麼才是殖民國家?
廢核非核也可以從此觀點來思慮,其他諸多大聲就贏,似是而非的議題與論述,我們都必要窮究本質,從源頭追溯探索,切勿遷就敷衍,草率將功,只求方便的醫頭醫腳,看到蜥蜴的尾巴,就人云亦云瞎說成毒蛇。
所謂同款不同師傅,必要儆醒在心才評論。尤其知識分子,公民團體,政媒的好咖等,切勿因魔音穿腦而與狼共舞。反而應該在此時扮演穩定民心,冷靜持平的中流砥柱。切忌爛好人樣的假公平婊公正。這反而是心虛不踏實,道德不自在的心態反射與肢體語言的倒影。
例如當特偵組違法監聽濫權辦案後,馬英九還大言吹噓「不做虧心事不怕監聽」,輿論反而繼續附和要求被此濫權侵害的人,要自律自省,要自證清白?我們是頭殼破孔,還是偽善慣了?就算事前已明知被侵害者,真正也不清白,但此刻,我們切不可跟進侵害者之後落井下石!這不就是基本的法意識嗎?
評論人事物,每個人無妨選用自己洽意的量尺,但要用同一把來論斷同類同質的人事物;人也可以選畫自己喜愛的葫蘆,只要不脫葫蘆的樣,不離葫蘆的質,否則就不可強人所難指鹿為馬,硬要逼人附和。
一個人在評論人的同時,自己的膽識、氣節、應對與時有無符節,也同樣正在被眾人評論檢視考驗。如果下意識已自侮自辱,卻仍不自覺時,這樣的心怯形露,加上身體會說話的肢體語言,用此已被殖民文化摧殘的殘缺心靈,如何面對經常的兩難困局呢?
所以,先從人的本質、家的本質、國的本質,來塑造一個現代公民的自覺精神,來自療我們在殖民統治下,已習而不覺的心理疾病,我們才能重建新生且正義的台灣國家。
被殖民後的心理殘缺,一日不得健全,不但豺狼吞食我們繼續不吐骨頭。連那些貌似中國良心的民運人士、維權人士等,當他們處在可以自由發言,可以自由選擇時,他們一樣狠狠吃我們豆腐。他們說「人權至上,主權不重要」、「中國不民主,台灣主權無從談起」....,他們彼此呼應,大吃台灣豆腐,似乎還一臉天真無辜的問「吃豆腐也要吐骨頭嗎?」
所以,從大埔案的本質來探索,我們要從自療自覺做起。想要救自己的國家,這是絕對不可跳掉的第一步。不要繼續做出無感的把自己被自殺的傻事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13.0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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