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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不死,誓掃痞子──陸一特嗆土匪黨


/張簡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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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萬「陸一特」313走出來嗆土匪黨!

 

 國防部部長宣稱「陸一特」事件是依法行政、時代問題、歷史共業;賠償費高,會排擠教育、福利預算。馬英九說補償案不符法理,且危害國家財政,並延伸至依法服三年役的海、空軍也要比照賠償,共達四千多億;故意模糊焦點,且嫁罪「陸一特老兵」有拖垮國家財政罪嫌。

 更有趣,國防部長找來五位陸一特反對賠償的老兵,說些五四三無厘頭的話,來合理化反對賠償,其中一位說:「人生而本來就有高矮、胖瘦、貧富不公平,所以,沒有什麼好公平不公平。」更高唱「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應該問你自己為國家做了什麼。」

 難道因有天生不公平,所以,沒什麼好追求人為公平?那麼,吃香喝辣的特權階級,就該永享榮華富貴?而吃苦餓肚遭欺凌的永不超生?這種論調有如擅長混淆是非的痞子,令人厭惡、可恥;而找五位與五十六萬,不符比例原則的對立,更是有如馬戲團小丑串場耍寶,實在可笑!

 不能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只能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那遭軍中凌虐、冤判槍斃的弟兄,都不需平反?不必追求人權?得先問他為國家做了什麼?這種狗腿論調,非常吻合「滿口仁義道德,滿心男盜女娼」的中國文化本質,令人作噁!

 中國國民黨把它任何不公不義、無情無理、無法無天的世紀罪行,都美化成「歷史共業」,譬如:不義黨產、首長特別費、黨職(轉)併公職、軍公教18趴、軍教免稅、戰士授田證、退除役官兵終身優惠、福利、高普考分省籍錄取、國防、退除役官兵特考、228事件、白色恐怖事件、陸一特事件....罄竹難書,都說成不得已的「歷史共業」。

 自己立惡法,然後依「法」圖利私黨己派,殘害殺戮異己,再逼全民追認就地合法與只好接受,暗示「不然你要怎樣」?野蠻霸道如地痞流氓?

 陸軍服役二年,海、空軍服役三年明載兵役法徵集章,針對的是「現役服役」;「臨時召集」是兵役法召集章,是針對後備軍人,後備軍人是指退伍後備之軍人,召集是指對後備軍人,而臨時召集的臨時也是指一日至一週,豈有「一年」臨時?

 現在國防部把後備軍人召集違法解釋到現役徵集;把「一年」當「一日一週」,如此「接枝法」野蠻濫權硬掰叫依法行政?

 陸一特是當時國防部違法創造出的兵種,役男抽籤時就如海、空軍種被定身服三年義務役;依據憲法,人民的權利義務須以法律定之,國防部係依據何法要人民多服一年役期(憲兵也只服役二年)?

 即使人民有義務服後備軍人召集義務,但須是退伍後,豈能還未徵集入伍就課其一年期召集義務?就事實驗證,當時服陸一特的役男,二年役滿都無辦退伍程序,也無領到退伍令,旋即接續服召集役,至三年役滿才同時領到退伍令與解除召集令;退伍後三、五年內,還先後陸續「教育召集」數次,這豈是解除召集?

 故依法論法或事實印證,國防部都是野蠻違法侵犯人權還不認錯,這樣只有逼人民走上街頭抗議或集體訴訟,甚至用選票制裁鴨霸的執政黨;國防部捨認錯、賠償正途不由,竟胡說依法行政,還搞些名譽表彰、福利補償的小把戲遮羞,根本就是魚目混珠、混淆是非的扭曲手法,雜碎黨就是雜碎思考與小人撇步,不覺詫異。

 如果國防部真果認陸一特事件是依法行政,何須又有「歷史共業」(不符情、理、法本質)無奈?如果當時確為「反侵略」而需增兵員是正當,不正顯示如今不「反併吞」而裁兵的矛盾?

 中共侵吞中華民國企圖,撫今追昔曾有改變過?還是中國國民黨的反共今不若昔?國、共的分合竟然拿人民莊孝維?把人民生命、財產、幸福當賭注玩梭哈?所以,所謂「歷史共業」,分明是國共造業歷史?

 為何公務員調薪、退除役官兵終身津貼、軍公教續領18趴,這些特定人的特權花費,國家豈止負擔數千億?為何就不會排擠教育、福利預算?賠償228、白色恐怖冤死的、違法服役的一千多億就會排擠教育、福利預算?豈非又是雙重標準?故意製造對立?

 論事需依情、理、法,豈能以賠償費用多寡、能否負擔得了,作為正當性與否的論據?就像你開車過失撞死人,不能說因賠償費高、負擔不起,而不認罪,硬說「撞死有理」或「不得已撞死」故可不賠?一個哈佛法學博士的總統,竟然出此邏輯論調?還故意牽拖無關,誇大賠償累垮國家財政,嫁罪受害人,這腦袋瓜裡裝得是啥東西?

 如果中國國民黨這種玩人命的荒唐作為,當作是合法、正當的,那只是顯現中國國民黨跟中共一樣無法無天與野蠻霸道的本質;而對「軍」不仁,叛逃依附毛澤東而亡國民黨政權的歷史,必會重演。

 五十幾萬陸一特老兵與一、二百萬眷屬,絕不會認同與甘心中國國民黨今昔不變的「土匪」行徑,我們深信強權只能橫行一時,無法霸道一世;曾經被台灣人民唾棄失權八年、如今再度民心背離、風雨飄搖,無德無能的國民黨政權,我們會同聲一氣板倒霸權,討回公道,「老兵」不死 誓掃「痞子」,看你往哪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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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