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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總統等於垃圾?


田年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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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元首卸任後,就醫必須從垃圾運送通道進入醫院,是否卸任總統等於垃圾?

 那麼,副總統、五院院長等公職,及「不等於一般人」的公務員,不但在職時是窮苦人民,卸任後不也應該全部都變成垃圾?就醫時只能走垃圾運送通道?這樣的司法認知,真的符合我們台灣人民的期待嗎?

 或說,要卸任後有罪入監者才算。那麼,是否罪犯服刑期間就醫,都要走垃圾運送通道?不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豈可對卸任元首有針對性的侮辱?民主法治國家,不依法行政,隨「喜好」就對特定人士動用差別待遇,這樣的政府官員不應該立即懲處嗎?這樣子的馬英九政府,不是比垃圾更有害國家社會嗎?

 或說,因為卸任元首仍具名人身分,為了安全戒護警力負荷過重等考量,才走垃圾運送通道,以避開騷動。這麼說,是否只要安全考量的需要,不管是卸任元首或江洋大盜,只要是紳士淑女政商名流,足以引起社會騷動的國內外大小咖,都可因權宜之便視同垃圾,安排從垃圾運送通道進出?

 像Q咖陳雲林來台灣時,馬英九政府應從機場的垃圾運送通道,掩護陳雲林眾人搭垃圾車離開。一定也可以避免警力過度負荷並降低社會衝突對立。

 司法不可以輕忽人性的考量。例如給錢的人主張是給政治獻金,就獲判無罪;但收錢的人卻反而被判收行賄錢的貪污重罪,如此牛頭不對馬嘴的量刑,司法惡意構陷迫害罪証確鑿,已對司法人留下恥辱的印記。

 將卸任元首視同「沒有女人也能生孩子」的單性生殖動物來判刑,鄙如垃圾來輕辱,適足以見証馬英九政府眼中,人的尊嚴與價值,是看不見也看不懂的。這也正是馬英九他們之所以把人當人看,之所以辱人如同垃圾,有如蚯蚓的內在心理寫照。(田年豐/嘉義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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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