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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維尼想不到的事情──檢察官警察化


/段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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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公視第一頻道曾在2002年9月推出『槍口下的檢察官』評論報導,深入探討德國檢察官受到政治影響而喪失司法官獨立性與行政官公益保護性的問題,這個議題當時引起極大的迴響,重新喚起了德國社會譴責政客干預司法的聲音。

 80年代曾任基民黨CDU柏林經建廳長皮洛特,其酒廠的酒品涉嫌添加有毒化學物乙二醇,檢察官席克爾負責偵查,在偵查過程中遭遇了政治力的重重障礙,每次他的偵查措施讓上級檢方瞭解後,都會發生奇怪的風聲走漏情況,卻都找不到洩密者,導致無功而返。

 席克爾感嘆的說,『檢察署越來越被政治工具化及政治功能化了。這當然不是說在某種意義上,有政府犯罪的「指導機關」被設在檢察署裡,然後有權審查與管轄所有的案件。毋寧是說,有人可以在檢察官架構裡幹出這樣的事情,甚至影響特別的檢方處分或決定。我認為,這樣的問題在德國會越來越尖銳。』

 他強調,『這些並不是例如以前所說的那種「指導功能」──必須透過一個特定的黨國機器的指導機關去指示一條明路讓檢察官走,而是早在任命這些檢察機關的高層之前,這些人就已經為政治服務,亦即早就擁有所謂的「司法界美名」。』

 1846年引進並修改法國檢察官制度的普魯士司法大臣薩維尼──歷史法學派的創始人,他引進檢察官制度時,乃是為使司法擺脫政治干預,而保障自由權;然而,實踐經驗上,檢察官制度卻未必符合當初的目的。

 德國學者滬爾斯在評論這項制度時,就很直接地指出,歐陸法制的檢察官被行政體系「警察化」,乃是象徵著國家權力的監控失靈,與人民自由被箝制的風險升高。

 周占春法官因為可能有洩漏秘密證人情資的理由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這個案子不論是否是因為周法官對於扁案的審理與檢方意見不同,而導致審檢互槓,或是證人保護法制的缺失,事實上都並非重點。

 真正的重要問題在於,從何智輝逃跑,連勝文案偵查,花博弊案偵查,陳菊案以及介入廖小貓言論自由案,這些明顯的法律屈從於政治意志的檢方偏頗偵查與基本權干預,居然變成了一種常態,檢方不但未擺脫政治力影響,保護公共利益與人民資訊決定的自由權,卻可能反其道而行。

 比起德國可能的檢察官警察化的趨勢,更讓薩維尼無法想像的是:台灣的檢察官不但可能變成了貫徹政府意志的警察,而且還可能已經是箝制自由與妨害司法獨立的政治工具。(段正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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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