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修理站首頁

馬英九為何從未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JeromeF.KeatingPh.D. 譯者/周宏銘

 分享 Windows LiveGoogle pluk

 對台灣相關議題很少作功課的外國媒體,時常稱台灣總統馬英九是哈佛畢業的律師。可是,雖然馬先生的確念了哈佛法學院,也的確拿了法學博士畢業,但事實依然是:在他曾受雇於法律事務所的美國,他從來沒有通過律師資格考試(這可是他回台灣的原因嗎?)。

 在當年,即使馬先生身為中國國民黨的最愛,應多少享有一些優勢的情況下,馬先生也沒有通過難度更高的台灣律師資格考試。

 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在意馬的律師資格呢?有人無法通過資格考試,或是想要避免落榜顧全面子,當然有許多不同的原因。然而,最近馬先生去總統副總統文物館的參訪,他可能針對為何從未通過,或可能從來沒嘗試過法律資格考試,給了一個很好的答案。

 在參訪的過程中,馬先生辯才十足地陳述,台灣不是屬於台灣,而是屬於中華民國。這個馬先生所稱的中華民國,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包含蒙古及博圖。為何如此呢?

 馬先生接著又說,自從蔣介石,羅斯福及邱吉爾簽署新聞公報(也就是開羅宣言)的1943年起,中華民國就擁有台灣的主權了,他也說新聞公報在國際法上應該被視為「條約」。

 當然如此!試想在律師資格考試中,有這樣一道是非題:「新聞公報跟國際條約是一樣,並且有相同的效力。對或錯?」你認為馬先生會如何作答?或者,另一個題目是:「不管誰贏了戰爭,或是什麽時候贏,參戰各國的意願宣告跟條約有相同的效力。對或錯?」馬先生又會如何作答?

 請幫我認識歷史,但我確信約隔11年後,1952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並沒確定台灣的歸屬。我們是否能說,鑒於開羅宣言新聞公佈在先,這個新聞公報就可以取代舊金山和約?台灣應該要給誰?有可能將台灣給台灣人民嗎?

 馬向忠誠的中國國民黨黨員聽眾,繼續解釋相關情節:雖然日本藉由馬關條約(1895),從滿清政府的手中取得台灣,但日本實際上當然是利用條約,從中國「竊據」台灣。

 請再一次幫我認識歷史,誰才是真正的土匪和小偷呢?

 當謀反的叛逆李自成試圖從明皇帝手中「偷走」中國明朝之時,不是滿族從中介入並偷走了明朝中國嗎?那是台灣屬於荷蘭的時期。

 當時,明朝將軍吳三桂不就向滿族尋求幫助來對抗李賊嗎?難道有條約或是新聞公報來解釋這些戰亂結果嗎?我一點也想不起來。

 不管如何,看起來滿族接著「竊取」圖博、蒙古及新彊;他們也佔領了台灣的西岸,並遺返當時可在台灣找到的明代遺臣。

 所以,依照馬的意思,當日本依據馬關條約,從中國「竊取」了台灣,這若算是真正竊取,其它無立條件的竊取可就不算數了。

 有些人甚至想要回溯到蒙古人大張躂伐,從韓國到匈牙利,竊取無數,但我們不要討論這個,讓我們將重心放在日本,因為根據馬先生的說法,日本才是真正偷走台灣的小偷。

 當然,當時也有其他的土匪,像那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共匪,但是,中華民國已經於1991年終止國家動員堪亂時期,所以,即使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同屬中華民國,我們仍然稱他們是共匪嗎?還是中華民國才是真正的土匪?我想我們應該要問問馬「律師」。(原文刊登於http://zen.sandiego.edu:8080/Jerome,周宏銘/德州農工博士班學生)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