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這位自稱為「高級外省人」,每月領取二十幾萬台幣民脂民膏的新聞局駐多倫多辦事處新聞組組長,回到范蘭欽所稱的「鬼島」了。到底郭冠英是不是范蘭欽呢?陳安指出:
文化圈內,能夠「指認」郭冠英就是范蘭欽的,絕對不下一打,中國時報、聯合報的副刊主編們,還有部分雜誌編輯都知道,現在他們突然成了沉默的大眾,假裝不認識誰是范蘭欽。新聞局的長官也樂得裝迷糊。
另外,從聯合報網站(www.udn.com)搜尋這兩個名字,結果是:
您以 郭冠英 搜尋近十年聯合報系新聞,共搜尋到 60 筆資料
您以 范蘭欽 搜尋近十年聯合報系新聞,共搜尋到 17 筆資料
彼等搜尋結果中,除近來相關爭議報導之外,包含數十篇以郭冠英或范蘭欽冠名之評論。據此,陳安所言有其基礎。甚者,連中國時報都以「吃台灣罵台灣」為文評論郭冠英相關爭議,並言:
郭冠英在圈子裡大大有名....,政治牢騷則概用筆名發表,他的牢騷多到筆名不只一個,幾近口不擇言,但反正作者姓范、姓辛、姓趙....,就是不姓郭。
其中,所謂「姓辛」者,辛文菊(新聞局)也。因此,此爭議恐難在短時內落幕,蓋即使郭冠英可撇清與范蘭欽關係,其是否為辛文菊,以及是否曾使用其他筆名發表鄙台言論,均尚待調查。此時此刻,本人提出以下幾點質疑與要求,要求新聞局長蘇俊賓答覆:
一、據自由時報評論指出:
「范蘭欽」若是「共同筆名」,為什麼三月十三日郭冠英一被抓包,「范蘭欽」在中國「鳳凰博網」以及「大眾時代」的部落格連「照片」先後移除殆盡?
由此可見,湮滅證據動作已在進行。請立即查扣郭冠英辦公室電腦與所有儲存設備,並請交代新聞局人評會是否進行其他保全證據動作。
二、一天之內,郭員針對其是否即為范蘭欽已改變說辭:
新聞局長蘇俊賓根據郭員說詞表示:「目前(郭冠英)的講法是共同的筆名,但是,我們還是需要查證。」
駐多倫多新聞組組長郭冠英:「搞不清楚為什麼這樣子,我一篇圓環的文章,在一個范蘭欽的部落格裡面出現,他們就說范蘭欽就是我,我那個圓環的文章裡面,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范蘭欽不是我嘛,我不能說委屈,我就是說,我覺得很詫異,怎麼會這個事情,扯到我頭上,扯那麼大。」
請明確解釋共同筆名之說之來源與所有涉及之公務人員,並說明為何《繞不出的圓環》一文最早出現的紀錄為2006年7月25日,作者署名「范蘭欽」,而以「郭冠英」為作者發表之同文卻是於2006年8月2日刊登於中時。
三、據報載:
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受訪表示,對於這起事件,新聞局已在第一時間調查此事,郭冠英也初步提出書面說明,上午他與郭冠英的會面中,並未再對文章本身有細節討論,「郭冠英只是單純來局裡報到」。
值此鄙台言論爭議激起眾憤之際,為何郭員「只是單純來局裡報到」?新聞局已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乎?尤有甚者,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3日專電報導:
「在多倫多台商會會長湯遠芬的印象中,他是一個隨和詼諧的人」。
此時此刻發出如此報導,不但對澄清郭員是否曾發表鄙台言論毫無助益,並有為其漂白之嫌。
四、國民黨政府對此一重大爭議的處理手法,乃採「行政程序進行中」之沖淡新聞熱度一貫手法。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指出,如果公務員有這樣的言論,是非常、非常不妥當的事情,如果確有此事,相信新聞局會作出適當的處置…蘇俊賓昨天回應媒體進一步詢問時表示,會讓郭冠英在人評會有充分說明與釐清的機會,人評會也會判斷,作出是否懲處的認定。
或許總統府發言人相信新聞局會作出適當的處置,但納稅人不必跟著相信。畢竟,新聞局是派任郭員擔任駐外高薪肥缺之單位,其未盡察明郭員適任程度於先,又怎能令人盡信其能善盡查明真相任務於後?其人評會是否開放公民提供證據?是否只聽信郭員單方說辭?如何印證其說詞真偽?尤其,已有新聞局官員表達同情郭員言論如何保證官官相護現象不致發生?
五、郭員稱:「非常抱歉因為部落格的文章給社會帶來這麼大的困擾,我這次回來就是向長官解釋。」
更重要的是向國人解釋吧?如果郭冠英就是范蘭欽,其眼中是否有供他薪水的納稅人,從以下「范郭(飯鍋?)語錄」不問可知。來看看范蘭欽眼中的台灣人和台獨人士:
台灣人最下作,最落井下石,畏威不懷德,不知感恩
獨賊當權已二十多年,為何不做呢?
台灣人…惡有惡報
獨台的國民黨族群尚有教養,有文化,抽頭分贓尚知道餐桌禮儀。台獨族群則是檳榔米酒,粗鄙無文,吃相難看。
阿扁萬惡留毒,就是把國民黨綠化,把李登輝台獨路線內化了。
台獨族群的劣根性
228飼賤是近年來最大的騙局,完全捏造。
郭冠英最好不是范蘭欽,否則,被范稱為「最下作,最落井下石,畏威不懷德」的台灣人不知道要對郭員如何處置呢!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9.0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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