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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自己的能力,不要放棄公投


/田年豐

 中華新黨與中國國民黨要他的選民拒坄公投票,在四種選舉票中只領立委選票與政黨選票,這是非常歧視我們人民的的直接民權,而且已涉嫌違反公投法第40、41、42條之規定,首謀等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民主進步黨雖未要求選民拒投,卻只要選民領三種選舉票,並放棄領「反貪腐公投」的選舉票。理由是反貪腐公投案,其真實提案內容與反貪腐無關,反倒是為了立法委員的擴權,如此巧立名目的公投案當然應該反對。卻又擔心選民在兩公投案中,討黨產公投應該贊成,反貪腐公投應該反對,但萬一搞混圈投相反,就慘了。於是,退而求選民只領三種選舉票,卻不察因此犯了與國、新二黨一樣的錯,一樣是不尊重人民的直接民權。

 只顧輸贏,不在乎尊嚴,是非與羞恥的政黨及政客們,再過幾天就要有人來當我們的立法委員,到時仍會有多麼不堪的立法品質,此刻已可想像。因此,我們更加不可旁貸身為國家主人的重責大任,因為一放棄就只有任憑宰割,凡事只會更加沒有指望。

 所以,一月十二日立委併兩公投案大選,我們一定要四種選票全部都領,並把票投給真正做過對台灣有幫助的事,對台灣未來有利益的候選人與政黨。絕對唾棄買票的任何政黨與候選人,寧投廢票,絕不投票給買票的混蛋,也絕不放棄投票。

 而對於公投案,請不要只從公投案標題來認知,一定要詳讀其內容。當我們認真了解內容之後,請放心相信自己的能力,並好好投下贊成或反對的公投票,這是身為國家主人才有的神聖權利。只有被統治者以國家暴力欺壓的人民,才不能享有公民投票權。如果拒投公投票,就形同甘願被欺壓奴役一樣,是非常對不起自己的。請一定要認真圈投我們的兩張公投票,不要輕言放棄,一放棄就什麼都沒有了!(田年豐/嘉義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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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