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或者是您周遭的朋友,在投完2004年的公投後,都曾經有過這樣遭遇。投完總統票後,或領或不領公投票,結果,只因為自己的意見,在該選區只是少數意見,就遭人白眼,甚至讓家人被左鄰右舍指指點點,造成了不少家庭紛爭。天啊!難道,在台灣,或領或不領公投票,都不行嗎?
只是表達一下自己對政策的決擇,卻要被多數人強迫貼上有色標籤,就只是因為二階段領投票,讓我的選擇,被多數不認同的人知道了,所以,就被強迫歸類到另一方!這對於有藍綠喜好的人,也許還沒有關係,但對於非藍非綠的中間選民,卻又是情何以堪!
領個公投票,就被貼上綠色的標籤。難道,投完連宋,再領個公投票,就變成泛綠的嗎?
反之,不領公投票,就該被歸類為泛藍的選民。難道,投完阿扁,不領公投票,就表示我是挺藍的嗎?那中間選民呢?一個公投下來,身上卻平白無故多了一堆有色標籤!
一階段領投票或二階段領投票,在世界各國都是有例子可循,也都有其優缺點。但是,在台灣藍綠惡鬥如此嚴重的環境下,二階段領投票,卻讓投票所成了政治忠誠宣誓的場所──是挺藍的,就不能去領公投票,去領的,就是一定是挺綠的!
啊!台灣人真可憐!藍綠惡鬥,鬥到立法院都不夠用了,現在連投票所也都快成了戰場,結果最後選完了,藍綠雙方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的只有再次被撕裂的情感。
請讓一階段領投票常態化,不要讓藍綠間的惡鬥,再次擴及到我們的生活周遭,畢竟選完了,生活還是要過!也請饒了中間選民,投票所不是只有藍綠,請不要讓投票所淪為政治忠誠的宣誓場所。也希望感同深受的人,能廣加轉寄!萬分感謝!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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