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目前藍綠對決的民主內戰氣氛中,在阿扁總統對入聯公投宣示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卻又說不會更改中華民國國號的矛盾中,如何維持中華民國大法官會議的最後仲裁者的角色與功能,正考驗著台灣人民的智慧。
做為一個由具足台灣意識的人民支持而當選的中華民國總統,即使阿扁總統可以提名全部具有台灣心且綠營不會有雜音的大法官人選,但礙於其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礙於立法院的藍營過半事實,更為了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會議組成的平衡、完整與正當性,以利大法官會議制度能在未來順利運作,發揮息紛解爭的功能,阿扁總統也不得不提出藍綠各半不會有雜音的大法官人選(也就是親藍親綠各半的大法官人選)。
雖然藍綠各半的大法官人選提名本身就是一荒謬的思考(與大法官要解釋憲法爭端,包括解散違憲政黨的精神違背),但以台灣目前政治現實的考量,捨此一途恐亦別無他法。
於是,阿扁總統彷彿成了現代的所羅門王。以色列所羅門王曾展現出過人的智慧,在替兩個妓女爭執誰才是一個嬰孩的真正母親之案件上,提出將孩子劈成兩半的建議,以考驗出不願孩子被切成兩半的女人才是孩子真正的媽媽。
阿扁總統提議要將大法官會議劈成兩半,而立法院的藍營立委們,果真黨同伐異,達成黨團共識表明了要封殺一半的大法官人選(親綠的四位被提名人),最後結果亦正如預期,大法官會議人選遂被劈成了兩半,藍營立委們取走他們要的那一半。
正當藍營立委們為了其策略運用靈活,得以確保精密計算後的戰果之際,殊不知自此大法官會議已被大剌剌的染上了藍色,大法官會議已喪失了其在政治上的最後仲裁者角色,中華民國大法官會議制度已被宣判了死刑。
大法官會議制度的被宣判死刑,應已代表台灣社會十多年來寧靜革命的失敗與結束,未來台灣社會面臨民主內戰下持續的糾紛,恐已無法一如過去在亂中有序中以踉蹌的步伐持續前進,因台灣社會面對的已是一部無法隨著社會脈動進化、無法有效自我解釋演化的憲法。
除非已經通過審查的四位大法官們果真具有大法官的智慧,瞭解大法官會議被劈成兩半的事態嚴重性,清楚表示:在總統再另外補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人選未獲通過前,將不就任。否則,四位新任大法官的就職日,也將就是中華民國大法官會議制度的忌日。
在中華民國大法官會議制度的死刑執行完畢之後,台灣人民除了親身走上街頭排紛解爭,以表達自我的意志與展現人民的力量之外,還能做什麼來力挽狂瀾?
事實上,台灣的紛擾現狀,台灣的立院及總統分屬不同陣營,乃是台灣人民的選票決定出來的,展現了台灣人民又要維持現狀、又要當家作主的躊躇與矛盾。
台灣人民如果還相信其手中選票的力量,在下一次立法委員及總統的選舉上,就不能再進行分裂投票,必得要讓台灣的立院多數及總統多數出現在同一陣營,清楚表達其政治意志與傾向。
換言之,台灣人民得要用選票清楚表達其對「台灣國」與「中華民國」二選一下的抉擇,若要避免日後得親上街頭火線去抗爭,這應該是台灣人民的最後一次機會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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