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修理站首頁

台灣領導者應具有的資格和能力


/鄭思捷

 台灣人民在一年後又有機會選擇我們的政治領導者。這位領導者,對台灣將來的前途有非常關鍵的決定,因此,台灣的前途決定在台灣人民選出什麼樣的政治領導者。我們認為,台灣領導者應具有下列的資格(qualifications)和能力(ability)。

 一、有堅定不移的台灣獨立建國的歷史使命感

 四百年來,從中國移民來台灣的漢人、客家人,從來沒有在台灣成立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在十七世紀後,世界各地許多人民紛紛成立現代化的國家(nation-state)的時候,台灣一直受到外來政權的統治。台灣人民也沒有獨立建國的理念和意願,直至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

 台灣的獨立和台灣人民的建國是台灣歷史的教訓和啟示,台灣人民必須超越我們的祖先,獨立建國,才能終止外來政權,保衛祖先為我們開墾的家園。獨立建國是台灣人民的唯一生路。台灣領導者一定要有這樣的理念,以及堅定不移的台灣獨立建國的歷史使命感。

 二、認同西方的民主、人權、自由、平等的價值觀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深切地認同西方的民主制度,如制衡(check and balance)、政權分割(separation of powers)、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深切地認識,政府是由人民、為了人民而成立的,因此,一定要有深厚的人權、自由、平等的價值觀。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中國的封建思想。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封建觀念。

 三、維護台灣語言、文化、歷史、環境的責任感

 四百年來,台灣在不同外來政權的統治下生存(survive)。中國移民來的漢人、客家人,和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一齊經歷了相同的歷史命運,台灣人產生了(born)。台灣人有自己獨特的歷史,有自己的語言、文化。我們不能讓我們的母語消失,不能不知道自己的過去,不能不承襲自己的文化。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瞭解到,台灣的語言、文化、歷史是台灣獨立建國的基石。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歷史共業」認同中華民國歷史的信念。

 台灣的環境是我們世世代代子孫所賴以生存的。我們不能為了一時的享受、方便、短暫利益而加以開發。對森林、水土、海域、空氣種種自然資源我們不能濫用(abuse)。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復興台灣語言、文化、歷史的責任感。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維護台灣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責任感。

 四、對抗中國反台灣獨立建國的勇氣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對抗中國反台灣獨立建國的勇氣(guts)。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代表台灣人民,明確地表明,台灣人民不要作中國人。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勇氣向中國表現,台灣人不要作中國人的決心。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勇氣向中國說明,台灣獨立建國只有對中國有好處,沒有壞處。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對抗而不是容忍台灣統派反獨立的勇氣。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可以有「和解共生」的無知(ignorance)。

 五、克服美國對台政策的挑戰

 為了避免因為台灣的獨立而被捲入和中國的戰爭,美國只能公開表達不能支持台灣獨立。雖然美國不能讓中國以武力侵佔台灣,也不能公開表達支持台灣獨立;所以,其對台政策是「維持現狀」。但是,「維持現狀」是暫時性的。對這樣的對台政策,美國政府在各方的督促下,開始重新思考。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能力接受這樣的挑戰,利用這樣的形勢,讓中國和美國同意:台灣獨立是解決這種衝突之道;台灣獨立並不是引起戰爭之因。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絕對不可以用「台灣不獨立」向中國表示善意,不可以用「台灣不獨立」來取悅美國。

 如果台灣沒有這樣的政治領導者,那是台灣人民的無奈;如果台灣有這樣的政治領導者,但得不到台灣人民擁戴,那是台灣人民的錯誤與罪過。

 台灣人民必須深切地認識到,在台灣的現狀下,台灣人民選擇自己的政治領導者的機會並不是無限的(unlimited)。如果台灣沒有獨立,台灣人民沒有建立自己的國家,台灣人民享有選擇自己的政治領導者的權利是得不到保障的。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