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據國際透明組織十二月七日公佈的最新全球貪腐影響比較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南韓、新加坡同被列為日常生活上最不受貪腐影響的國家之內。中國則被列為貪污無所不在,整體日常生活都必須靠貪污行賄才能活下去的國家之一。
因國務機要費導致吳淑珍被起訴,庭審中公訴檢察官張熙懷說,律師團不要臆測檢方將傳訊總統,「因為全世界的控方,不論是南半球還是北半球的控方,沒有一個會傳訊不說實話的人。」引起了一陣嘩然。不久,檢察官張熙懷被揭露在國務機要費起訴之前,曾前往中國北京淀海區法院去交換經驗,更是讓整個台灣社會驚訝不已。
一、了解中國的貪瀆情況和司法環境
中國被列為貪瀆情況屬於第一級,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中國的司法也是被列為最不透明,被政府(執政黨)控制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中國更被列為迫害人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這是世界有公信力的國際組織,對中國的評比紀錄。
在法律的實務上,中國司法情況的紀錄,則很「可恥」。中國的檢察官是「屬於」中國共產黨,所有重要案件的審判,其判決都必需稟承中共的旨意。
例如,為了徵地而引起的政府與民眾的訴訟,結果被關的竟然是替民眾辯護的律師。只有在中國這種荒謬的國度中,才會發生這樣荒謬的法律狀況。
然而,非常的不可思議,張熙懷卻偏偏在起訴前跑到中國去交換經驗。中國司法的落後和不公,是如此的讓人驚懼。在中國,張熙懷能夠得到什麼經驗?
為什麼不到司法先進的歐美、日本去交換經驗?這就像要研習先進科技,卻跑到落後的非洲國家莫三鼻幾去一樣。而張熙懷將他的經驗講述給中國的人聽,又能有什麼作用?
二、張熙懷在中國的言行和傾向
1.在中國設立「張熙懷刑事訴訟獎學金」。
2.每年十月到中國去「公假自費」訪問。
3.稱呼中國為「祖國」。
4.國務機要費起訴之前,他還報備前往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與對岸檢察官交換打擊犯罪的經驗。(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就貼了「歡迎台灣省台北地區檢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參訪我院」。)
於是,國務機要費原本只是單純的法律事件,在這種情況之下,已經被染上了政治色彩,然而,這色彩是來自於張熙懷檢察官個人的行為。雖然張熙懷檢察官說:「我沒有顏色。」「目的在提供兩岸法律實務與學術交流,哪來的政治目的?」「提供獎學金有什麼不對?有什麼不可以?」,但是,他的行為是不是有「政治傾向」卻不難看出。
三、台北地方法院和地檢署的政治傾向將會受到檢驗
由於張熙懷的政治傾向非常的明顯,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得不讓人質疑,在這次公訴國務機要費當中,張熙懷的主要角色是偵辦罪犯?打倒台獨份子?還是兩者兼而有之?
而台北地檢署提出具有這樣明顯政治傾向的人來擔任公訴檢察官,也連帶的讓人質疑地檢署的目的何在?連帶的也讓人擔心,合議庭的法官裡面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情況存在?
由於張熙懷在第一次庭訊之時,所用的言語在許多地方都違背了法律的慣例,有些相當的政治,所以,在他政治傾向的背景資料被揭露之後,那些張熙懷說過的言詞就更顯得突兀。
四、司法被政治化已經無法避免,陳水扁卸任再行處理較恰當
對於吳淑珍因為國務機要費被起訴,在張熙懷的中國行,到淀海交換經驗的事情被揭露,使得原本的法律事件被染上了政治色彩,這對吳淑珍而言,是好不是壞,因為這樣一來,不論將來審判的過程,甚至一審判決,都會被賦予政治化的解釋,所以,對吳淑珍反而有利。
可以預見,張熙懷個人言行和政治傾向,對司法偵辦和審訴的公正性所造成的衝擊,已經無可避免。在這種情況之下,為了避免司法的政治化,遵循憲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將這個案件延後到陳水扁總統卸任之後再行處理,讓司法政治化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應該是最恰當的做法。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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