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護台灣大聯盟針對陳總統夫人遭受台北地檢署起訴乙事,經本聯盟第一屆決策委員第22次會議討論後,提出下列三點決議:
一、堅決反對立法院對總統進行罷免,並主張總統應繼續堅守崗位,執行職務。
二、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對陳總統夫婦進行訴究偵查,而由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其各項程序明顯違反憲法第52條及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據此,強力要求法務部徹查檢察官違法違憲之責任。
三、呼籲民進黨、台聯黨及各界人士同心協力,穩定政局,尤其要求執政黨人士不宜發表要求陳總統辭職、停職、請假等之主張。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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