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檢驗一個政治人物會隨其層級越高,要求越高,換句話說,不看細項,只挑影響後來社會最鉅大的一件事來定功過。
以我的看法,李登輝前總統留給台灣人民最珍貴的民主改革禮物就是「總統直選」,台灣總統交由兩千三百萬人民決定,不必恐懼會有一個政黨專制壟斷,不管後人如何評價李前總統任內歷史功過,光這一項就足以讓李登輝前總統名垂青史,受後代史學者褒揚。
由李前總統的例子檢驗陳總統,很抱歉,我認為他無一件改革足以影響台灣社會。我認為評論一位總統任內政績,絕不能還停留在蔣經國任內興建十大建設,所以,陳總統任內打開雪山隧道,貫通國道五號,國道三號任內南北貫通等交通建設,就連中正機場改名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也是微不足道的層次。
李登輝前總統雖然做了許多改革,但這個社會仍延續國民黨時代的舊體制,不公不義的制度綁架整個社會不能正常發展。該改還未改的制度多如牛毛,豈無陳總統揮灑的空間?
或許有人會說阿扁任內至少做到:立法院席次減半、廢除國民大會、公投立法與入憲、「終(廢)統」等,先不說去年國會改革是因為符合國民黨以大吃小的政治利益而完成,終(廢)統這一項行政命令也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下屆若由中國黨執政,到時候隨便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恢復國統會)。比較李前總統達成總統民選的歷史成就,我覺得陳總統的政績顯的微不足道。
若以他兩次競選立下的承諾來檢驗他做了什麼?我想多數人會失望的,這才是他面對所有支持者最大的考驗。兩千年時的競選承諾是要大拼掃、大改革,意即要將體制內不公不義的制度徹底改變,重建符合公平正義的新公民社會,請問他做了多少?
為什麼這社會還存有所謂「轉型期正義」該被改革的議題,國親可以一再依政黨比例取得非體制內干政的機會(NCC、真調會)?國會選舉為什麼還依舊制、票票不等值的選舉制度?其他更不用談有幾個專責照顧外來政權眷屬的黑機構(行政院退輔會、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轉型期正義多如牛毛,他不會挑一件不必立法通過就可裁撤的單位。
阿扁真正會讓人有那種「說的比做的多」的感覺,不只是之前他說過:「(在任內)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的話,而是他對自己沒信心,對台灣人民信心,導致對改革不敢堅持。氣他的支持者就是這一點看不過去。
「第二共和憲法」可能只是說給辜資政爽的,以阿扁的個性,六年前不敢做、不敢碰的事,我敢說他過去不敢做,現在只是說說,未來只能找一些理由來跟我們說「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連李登輝也做不到。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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