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每次講到黨產,都會說大部分黨產都是「合法」取得,因此,不必歸還人民,甚至高傲地說「去告呀!」。
由最近蔡正元處理中國國民黨「中影」黨產的作為,我們終於知道這幾十年來的中國國民黨黨產是如何「合法」取得的。
中國國民黨馬英九主席上台後,將黨產快速偷賣、賤賣,以籌措北高市長及總統選舉的「本錢」,其中,中影變賣後,由蔡正元出任董事長。蔡正元並無做出多少影片,或提出振興中影之大政,其最用心的莫過於陸續修改公司草程,放寬處分不動規定以好上下其手,降低董事席次由十五人降為五人,以利操控,並將代表公股的台銀代表踢出董事會。
這種作法,比北豐金控鄭深池更厲害,蔡正元個人究竟有投資多少中影股份,媒體及政客應比照鄭深池個案,做完整的追蹤,不容擁有不少政府資源的國民黨黨產被蔡正元「合法」處分出脫,還美其名為「去國民黨化」。「國民黨中常委」蔡正元,一向巧言令色,但以「去國民黨化」來作拖詞,也未免太看不起台灣人民的智慧。
以這種方法,不知中國國民黨把多少搶奪來的黨產「合法」化、「正當」化。再搞下去,中國國民黨幾乎沒有「不當」取得的黨產了。何況蔡正元的搞法還算是幾十年來最「文明」的做法,今夕何夕,中國國民黨不要再耍這種合法正當化的把戲了!全數歸還人民吧!善哉善哉!
難道說把民進黨罵到不敢不清廉徹底反省,好讓民進黨永續執政?而中國國民黨清廉無望,不必罵也不必反省改進,最適合做永遠的在野黨,做最有效的監督?
由公平才有清廉的角度觀之,馬英九以中國國民黨多年來巧取豪奪,向人民搶來的黨產做不公平的競爭,圖利自己,這樣算清廉嗎?強盜家人把搶來的財物賣掉,就算「去竊盜化」?這也算「清廉」嗎?有智慧的台灣人,難道看不懂誰才是真的「清廉保台」嗎?(涂醒哲/聯合國協進會副理事長)
●附錄
修章程 中影涉違法 被質疑舖路賣「黨產」
〔記者鄭琪芳、王寓中/台北報導〕自由時報 2006.07.19
國民黨出售中影股權後,在中影的公股代表台銀,與中影公司展開一連串「鬥法」,但因股權較少不敵對方,更被踢出中影董事會,台銀日前已委請律師向法院控告中影董事會違反公司法並損害台銀權益。
原為國民黨黨產的中影公司,在國民黨賣出後,今年五月中影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修正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不僅處分鉅額不動產不須再提報股東會同意,更原則上採議價方式出售,並授權董事長(即國民黨立委、中常委蔡正元)處理,由於中影名下資產中,有不少是財政部列案追討的「不當黨產」,財政部官員認為,這是為處分不當黨產舖路。
本月十四日改選董監事,公股台銀代表被趕出中影董事會,財政部原本希望台銀在中影的董事,能盯緊中影,不得出售這些應屬公眾資產的原「黨產」,台銀被踢出後,未來對中影處分資產將無法發揮牽制作用。
國民黨原本持有中影股權82.57%,公股台銀及農銀持股16.43%,國民黨今年將中影股權賣給中時集團,再轉賣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弟弟郭台強,蔡正元出任中影新董事長兼總經理後,陸續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多項爭議性案件,公股雖然極力反對,但無力阻止。
對於台銀興訟,蔡正元昨晚回應表示,中影修改章程規定處分不動產不須提股東會,是為徹底「去國民黨化」。中影主要股東只有十二人,董事竟有十五人,減少董事是合理作法;至於台銀喪失董事席次,他強調,大股東原有意替台銀保留一席董事,但因台銀不願協調,改選投票時又發生「技術上致命失誤」,台銀才錯失一席董事。
中影五月二十四日召開第四十二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修改「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四條,刪除「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時,交易金額達公司資本額20%或一億元以上者,須提報股東會同意」的規定;台銀代表質疑,若此將與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牴觸,在董事會及股東常會上都極力反對,但都無效。
這次董事會還通過修正公司章程,決定自第四十三屆董事會起,董事減為五席,監事減為一席;六月二十四日的四十二屆第六次董事會進一步通過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第四十三屆董監;七月十四日股東臨時會選舉第四十三屆董事五人及監事一人,因為董事減為五席,台銀一席也沒拿到。
中影六月二十四日的董事會還通過「不動產處理時,得採包裹出售方式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辦理」及「不動產之出售,原則上採議價方式處理」等,台銀代表也提出質疑,但都不敵以蔡正元主導的中影新董事會。
中影為了收回台銀持股的三百萬股特別股,還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三百萬股,稀釋公股所佔比例,並於六月二十八日委律師發函台銀,擬收回台銀持有的特別股,台銀回函表示不同意,並委聘律師進行訴訟,以維護台銀權益。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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