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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與「大是大非」


/黃世安

 看到在台灣失去政權的中國黨,自二千年之後不斷奔赴中國,要聯中制台,而以清廉起家的民進黨,也在政客、媒體的爆料中成為弊案連連的政黨,讓許多人都感到驚愕、沈重、鬱卒、憂心而不知所措,我就且以幾項大家都該有的大是大非的觀念來思考、評論這些弊案吧。

 首先,國家利益的大是大非是絕對的,因此,不把台灣的利益列為絕對優先的任何個人或政黨,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是絕對不能支持的!

 第二,清廉不貪腐的大是大非也是絕對的,並且不能有雙重標準,任何個人或政黨有貪腐、不清廉的事實証據,不管是誰,都該受譴責並依法制裁!而即使是過去的弊案,或過去不當、不義取得的利益,也該設法追究到底,還給國家社會一個遲來的公義。

 第三,民主法制的大是大非,有事實証據的弊案,就一切依法處置,而沒有事實証據,就亂爆料的人,是該受譴責並承擔法律責任的;任何個人或政黨超出民主法制的範圍,包庇弊案,或渲染弊案以謀自身利益而危害國家安定的,也都該受譴責。

 第四,國家未來發展的大是大非,台灣由獨裁走向民主,但不合時宜的舊體制依然存在,無法取得實質的民主成果,也無法根本防弊、除弊,因此任何反對台灣作徹底改革的個人或政黨,我們都不能支持。

 台灣最近一些政客、媒體不斷爆料、揭弊,表面上大義凜然,但背後卻深藏禍心,他們對泛綠的人,都是拿著顯微鏡再加放大鏡,不斷找碴批特權,也不管是真是假,就大爆亂爆,說是在揭弊案;但對弊案,泛藍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他們不是沒隻字半語,就是輕言帶過,所以,他們的爆料是有選擇性並帶雙重標準的,他們的動機與目的就是要幫泛藍再奪回政權。

 台灣從過去到現在,之所以會弊案連連,是與台灣的文化、制度、司法及選民水準等都有連帶關係的,做官發財、攀龍附鳳、政商勾結一直是中國黨統治台灣的典型文化,所以,選舉要賄選買票,當官求職、包工程,要送紅包、走後門,而一旦當上高官,權勢在握,你不要,人家也會自動送上門來;而台灣的法律與司法體制更是不健全,少數人就可掌握人事、攏斷一切,很多涉案人物也常可在官官相護,司法縱容及媒體操弄下逍遙法外,這些因素不能消除改進,那台灣還是無法斷絕弊案。

 民進黨執政後,有些人就想有樣學樣、如法泡製,卻不知時代已不同,民進黨更不是中國黨,己沒有能力,也不會幫他們掩飾脫罪了。但這些人的負面行為,卻陰錯陽差有了正面效果,過去做不到的,現在卻能做到了,不論皇親國戚,祇要有事實証據,就得受國法制裁,那以後誰還敢憑藉權勢為非作歹,這對台灣何嘗不是件好事。

 所以,基於以上大是大非的原則,雖然民進黨叫人失望傷心,但如果中國黨不能以台灣為絕對優先,不能交還不義的黨產,那我還是別無選擇,但願民進黨能確實學到教訓,勵精圖強,並且清廉不貪腐!(黃世安/美國華府同鄉會,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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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