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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監委同意案回歸憲政體制吧


/曾韋禎

 據報導,面對監委同意案遭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封殺,以致監察院空轉半年之久,國民黨現在突然想出兩案,希冀解決此一困局。

 一案是依立法院「政黨比例」組成推薦小組,提出名單供總統提名時參考,由總統提名,送立法院同意,此案完全是把「政黨比例」無限上綱,充分表露出在野黨言必稱「政黨比例」的奪權心態,而且此作法完全依法無據。

 另一案是立法院這次只通過一半的提名監委,另一半則待二○○八年新總統提名,這更是赤裸裸地違憲,監委人數二十九人明文規定於憲法之中,憲法內從來沒有先提一半,若干年後再提另一半的條文,與大法官選任方式有明文詳細規定之作法,完全不同。

 若此案欲成立,勢必透過修憲方能運作,但是,現行修憲程序必經全民複決方能通過,屆時必有公投綁大選之爭議,否則單提修憲案勢無法通過如此高難度的複決門檻。況且,依目前憲法所規定,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若只通過半數監委,在彈劾案的運作過程,將面臨比例失衡的問題,造成彈劾案的運作危機。

 國民黨所提兩案真是荒謬至極,目前的立法院國親黨團往往刻意繞過現行體制不用,而標新立異,不惜公然違憲,只為突顯在野黨的立院優勢,甚至無限上綱,冀全面架空民選總統的權力。

 就以監委同意案而言,立法院在野黨團若對監委名單不滿,儘可交付院會表決,投下不同意票即可。可是,今天的在野黨團卻把監委同意案直接無限期凍結在程序委員會,不依合憲管道解決,卻弄了一堆違憲的旁門左道來處理。

 說穿了,監委同意權是採不記名投票,若交付院會表決,國親黨團恐怕無法約束成員不要跑票。對自己成員的不信任,以及選後輸不起的失敗主義下,就要讓憲政體制跟著一起陪葬。

 請國親黨團回歸理性,回歸憲政,用現在可行合憲的方式來進行監督。而非刻意迴避正當管道,老走一堆不切實際又違反憲政體制的歪路來試圖架空政府,讓國家不斷空轉,拖垮臺灣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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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