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是2008年藍營總統候選人的不二人選,如今身陷特支費的風暴,泛藍各方人馬亟於護主的心情溢於言表。但是,看到代言特支費捐款明細的金溥聰副市長以及李述德秘書長的記者會聲明稿,實在是令人啞然失笑。
不論是金溥聰的「大水庫論」,李述德的「特殊個性的馬市長捐款明志論」,或是北市府所謂的「首長領據入帳,特別費報銷就已完成論」,其實,都只不過是一再佐證馬市長特支費根本就是公私不分的一灘渾水而已,這種聲明稿簡直就是狗急跳牆,飢不擇食,語無倫次,越描越黑的烏賊戰術。
所謂6809萬的捐款,根本大部份是來自於馬英九兩次競選台北市長的選舉補助款和結餘款(這部份就佔了五千多萬),剩下一千多萬的捐款中的1500萬,則是「馬市長將特支費中飽私囊,涉嫌貪瀆的事件」被踢爆,馬英九眼見東窗事發,大勢不妙後才匆匆忙忙做危機處理所吐出來的「貪瀆贓款」。
在各級的選舉中,由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當選後,由中選會根據選票多寡所發放的選舉補助款,依循前例,皆是由候選人代表政黨悉數捐出,做為公益用途,這是「大家皆如此」的慣例,並非是馬英九特別熱心公益所致。更何況馬英九對於這部份仍然不改「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本色,龐大的四千七百多萬選舉補助款,其捐助對象當然都是從左邊口袋放入自個兒人成立的基金會的右邊口袋囉(包括敦安基金會及屬性令人相當存疑的新台灣人基金會)!
如今金、李兩人牛頭不對馬嘴提出所謂的「大水庫論」,以及「個性奇特的馬市長,捐款明志論」;但對最重要的,攸關能否釐清案情的「捐助對象」之關鍵事證,卻顧左右而言他,企圖以「尊重接受捐款者,故不宜發表」之謬論來瞞天過海,一語帶過。
馬英九這種粗糙的詐騙手法,說穿了,其實只不過是在玩弄「移花接木」及「擦脂抹粉」的老千伎倆,希冀利用「移特支費之花,接選舉補助款之木」,以及「擦捐款明志之脂粉,以掩蓋既成貪瀆犯罪之事實」來替自己脫罪。
但是,在如今民智大開的民主時代,這種宮廷式官官相護和醬缸式的烏賊戰術仍然還管用嗎?想來大大的未必,反而到頭來,這種欲蓋彌彰的說辭徒然自曝馬市長此地無銀三百兩,越描越黑的既成貪瀆犯罪事實而已。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