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

既要反核四,也要公投的權利 /陳儀深

 核四公投促進會發起第三波的千里苦行,從今年九月到明年九月,每週六、日徒步行走各縣市城鎮的主要街道,筆者忝為促進會的一員志工,最近三個週末已有兩次參與行走,個中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對於連日來某些「大報」的方塊文章所表達的批評,倒是覺得應該予以回應。

 首先,有些論者自己不用功、不明瞭(至少)八年來台灣反核的歷史,卻批評「促進會從來不曾對核四公投的公共議題作清楚說明」,這是自曝其短可以不論。

 其次,有人從表面的邏輯認為公投不等於民主、公投不等於正義,例如核四公投的範圍要設定在貢寮、北台灣或全台灣?如果由全台灣人民投票,豈不是對貢寮人「強凌弱、眾暴寡」,此外,公投的標的如果是全民免稅之類一定獲得通過,結果豈非荒謬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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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不知,要求核四公投的運動之所以持續不懈,是因為立法院曾經凍結核四預算(1986)而又予以解凍(1992),行政院且在1994年違反預算法而一次編列八年的核四預算1,125億,此後監察院在1995、1999年兩度針對核四廠未做環評、違法發照等部分提出糾正案,仍然無法阻止核四興建,在在顯示台灣各主要政黨乃至現有政治機制,沒有能力止息此一重大爭議。

 而林義雄先生一貫主張人民作主、提高公民的能力,培養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寬容態度,所以反核四與公投主張的結合,是歷史情境加上理念堅持的結果,不是搬弄表面的邏輯所能理解,也與「凡事訴諸公投其實是最不負責任」的指控不相干。

 還有一種批評,謂2000年10月扁政府「片面」宣布停建核四,促進會為何不堅持公投,卻要等到翌年被在野黨逼迫宣佈復工才又主張公投?如此豈非傷害核四公投的正當性云云,其實這種批評應該向蔡同榮討教,不適合講給「核四公投促進會」或林義雄聽,姑不論大法官會議並未對停建核四作出違憲的解釋,對反核者而言,須要矯情地質疑政府的反核政策未經公投嗎?

 對千里苦行的人而言,堅持的是疼惜台灣、人民作主的大方向,至於權利要如何落實、如何法制化,不難透過公開討論予以解決。只是這樣的「大方向」會讓某些人內心感到不安,以致在枝節問題上喋喋不休吧。(陳儀深/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

200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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