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內容分析 200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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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研究源起 

 本研究是接受行政院新聞局委託,執行電視新聞性節目定期觀察研究。觀察項目計有:

 一、新聞主題類型分析:
  1.了解報導不同類型新聞的比重。
  2.統計晚間7-8點新聞時段中頭三則新聞之播報類型,以觀察各電視台的新聞處理準則。因電視新聞播報的則序代表著電視台主觀認為新聞重要性的排比,過去頭三則新聞多是政治或重大社會案件,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及有線電視的開放後百家爭鳴,新聞節目由原來三台迅速衍生至十幾個新聞頻道,因而使傳統的新聞編採價值也隨之改變。
 專家學者批評現今各電視台的新聞多以娛樂、八卦等軟性新聞掛帥,不再重視新聞事件本身的內涵,因此本研究也希望了解此種現象。
 二、新聞事件發生區域:觀察不同地點新聞的分佈情形。
 三、與台灣有關之新聞事件地點:統計各不同地點的新聞分佈狀況。
 四、播報語言。
 五、消息來源:
  1.消息來源有哪些類型?在一則新聞報導中,到底會有哪些不同的消息來源?另外消息來源在有限的秒數中,能獲得多少陳述的機會。
  2.報導中媒體檢具消息來源的形式:記者引述消息來源意見時,理應明確檢具消息來源出處,除非特殊情形,才得使用含糊或隱匿的消息來源。然而在本研究所進行的觀察中,有些新聞報導仍有記者在應明示消息來源的情形下,卻使用了含糊或匿名的方式報導,因此本研究亟了解媒體在引述消息來源時是否有檢具來源的狀況。
  3.消息來源的立場與新聞事件當事人間的利害關係。
 六、新聞查證:
  1.新聞報導是否有查證。
  2.查證對象為何?
 七、媒體在報導新聞時有平衡報導嗎?
 八、報導中符合公共利益與產生公共利益負功能的情形如何?
 九、新聞報導中的主要新聞價值為何?
 十、新聞編寫:寫稿方式、新聞資料畫面引用與新聞出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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