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on
衛生署長楊志良針對《大話新聞》討論有關台灣防疫問題,提出強烈警告,不僅對主持人批評,而且對call in進去的人進行恐嚇,若call in為醫生或藥理人員,將處以吊銷執照的處分。
我們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包括對違法人員給予法律上的處置。但是,楊署長這樣對媒體放話,我們並不覺得是在執法,而是一種恐嚇。
媒體可不可以討論疫情?當然可以。因為這是公共事務,是大眾關心的議題,身為媒體或新聞媒體的工作者,當然有權力,甚至義務,進行公開討論。
如果行政單位認為這樣做並不恰當,可以尋找法令處罰,而比較恰當的方式就是去法院申告,讓法院進行審判。如此,媒體有權討論公共議題,法律有權執行規定,行政部門也可以依法行事。
楊志良署長的作法卻不是這樣,直接對媒體警告,這樣將會創造寒蟬效應,導致媒體不敢討論公共事務。
《大話新聞》討論防疫問題的對與錯,不能僅從一般法律著眼,應該從自由權進行討論。
我不認為《大話新聞》算是嚴謹規定下的新聞單位,他應該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不是新聞自由。《大話新聞》所遇到的問題,不是媒體遇到的問題,而是每一個人的自由問題。
假定《大話新聞》討論防疫問題,會被政府進行警告,則一般人呢?是不是我們沒有權力對涉及自身安全的問題進行討論呢?或者我們在討論這一方面的議題,都要拿著六法全書去保護自己呢?
各位試想,這將是怎樣的國家?國民無權討論影響自身生命安全的傳染病疫情,這涉及到聯合國的基本人權:人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更進一步說,我們若不能討論防疫問題,依例下去,是不是包含衛生署在內的所有國家單位,都可以借用法律來限制媒體與一般人民的討論內容呢?
在這樣一步步限縮的狀況下,台灣將會變成怎樣的社會?較年長的人應該都看過這一句話:「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勿談國事」等標語。這一個社會不就是回到戒嚴時代嗎?
請大家起來捍衛我們的自由吧!我們用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所說過的話做為結尾。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9.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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