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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善怕惡的NCC企圖製造寒蟬效應?

/程裕隆


 原來,再大的官還是怕大咖的文化集團恐嚇!官員們應該都有熟讀憲法,但裡面所明載的公開、公平、不分大小咖的基本精神,似乎在國家最高通訊傳播管理機關──NCC的實際執行面來看,化身政府官員的專家學者,欺善怕惡,毫無擔當,與托拉斯的集團妥協,例如,跟跨越黑白兩道的集團來「橋事情」,簡直就是台版無間道。

 簡單的說,像旺旺三中集團,這種夾雜中資、台資,橫跨食品、保險與傳媒等業,還跨平面與電子媒體,多重身分而任務龐雜的集團,即便是中共政權統戰目標的紅頂商人,擁護中國政府的頭號台商樣板,但中國共產黨的各級政府也未必照單全收地成全其多角化經營,連一家最小咖的社區廣播電台也不會輕易賣給他們,(頂多只能包時段,再做出向中共輸誠的「海峽兩岸一家親」美化節目,得個金雞百花獎)。

 然而,失格的馬政權卻視若無睹,轄下的NCC原本應發揮「防患未然」作用的專業職責,卻為德不卒,在保障國人視聽與消費多重權益上,未竟全功,甚至雷聲大雨點小,將旺旺集團藉收購台灣媒體的後續企圖重重舉起、輕輕放下。NCC的部分委員也許無辜,但以結果論,旺旺三中集團圓滿達成「統一經營的戰略」,得了便宜還賣乖,NCC彷彿與旺旺在唱雙簧!一搭一唱!也許接下來的二個月內,在監察院或法院還有得瞧!

 強勢媒體的壟斷、偏袒與單一觀點,早已是台灣的最大亂源之一。「三中負責人變更案」,於聽證會上受到各方的諸多批評,三中的專業媒體人明知卻刻意淡化,忽視據實報導。再論,先前旺旺三中大動作追殺三位NCC委員的巨幅、鉅量版面廣告,是否相當程度違反新聞傳媒的道德?新聞部門、媒體人自失專業新聞媒體立場,報導一面倒迎合資方旺旺集團,相信這已是有目共睹的客觀事實了。不過,也不用太驚奇,因為三中從媒體採訪業轉兼新聞製造業,早已有跡可循!萬一哪一天有人吃了來自中國毒米果而蒙主寵召,不僅申訴無門,既得不到米果公司賠償,自費加保的保險公司也不理賠,連找了三家跨媒體的集團來爆料,卻反遭受誰理你的待遇!恐怕消費者將不是旺旺叫,而是哀哀叫!

 可是,站在媒體從業人員一份子的想法上,除了不恥媒體同業如此墮落外,對公正獨立機構的NCC,我卻有更多的不平。

 去年11月,本人任職的嘉義之音廣播電台,因「王定宇廣播嗆張銘清」事件,被NCC認定涉嫌違反善良風俗,接獲NCC來函要求本台說明。其中,NCC要求本台「五日內意見陳述,逾期則視同放棄陳述機會」。另外,民視謝志偉先生所主持之「頭家來開講」節目,也有接獲類似公文,要求「七日內意見陳述」。

 後經民進黨籍立委辦公室詢問NCC後,才知所謂的「五日」或「七日」並無法源依據,只是為了方便讓NCC委員掌握配合其既定會議時間來審議。然而,原本應徹底客觀、中立,獨立機構的NCC,對我們裁處以沒有法源依據的無理要求,也未免太目無法紀了!但完全一樣的這個NCC,面對旺旺三中時,卻一改其唯我獨尊的執法嘴臉,玩法弄法竟至於此!

 此外,NCC還嚴重干預言論與新聞自由,更違反比例原則,面對與中國極度諂媚的台商大企業廣電集團,一經恐嚇,哪管消費者權益與永續台灣的媒體「環評」原則,附帶條款隨即全面撤守退讓,公聽會上的質疑也被重點放水。回顧本台去年受NCC的「移送法辦」,我們沒有刊出對任何NCC委員的「通緝追殺令」,我們只是據理陳述,善盡廣播人對國家社會應盡的義務,提醒NCC善盡國民捍衛國家主權的權利與責任。

 NCC是否欺善怕惡?是否恃強凌弱?請讀者們自行判讀。特別是「五日內要本台說明」的要求,更屬無法源、無厘頭,NCC的審議自己都長達四個月以上了!官民標準不一。沒有法源依據的NCC,寬以待「旺旺三中」,主動對旺旺讓步,卻嚴以律「嘉義之音」,不禁讓我合乎情理的質疑:「在去年中國海協會陳雲林、張銘清來台之時,執政當局的黑手伸進了NCC,又默許來自中資的置入性行銷」。否則,NCC是否有主動、積極地去調查「讚揚中國風景、建設、改革開放有多好的報導」,其背後有無中資?有無造假吹噓?有無涉嫌違反善良風俗?

 今日NCC仍有如戒嚴時期的新聞局與警總,對公正盡職的媒體打壓並企圖製造寒蟬效應,公平嗎?(程裕隆/嘉義之音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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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