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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是「禿鷹報」?總編輯等六人遭約談


/綜合報導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股市禿鷹案,其中以金主林明達為主的放空集團,五人遭到起訴;但是,台灣所有媒體卻向閱聽人隱匿了一個勁爆的內容,那就是聯合報包括總編輯在內的六名編輯部人員,總共遭到八次約談。

 聯合報在今年三月十六日,以A五版頭條新聞獨家報導「勁永公司涉假交易,遭證交所及檢調偵辦,董事長等三人限制出境」新聞,而引爆禿鷹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永欽在起訴書中指出,今年三月十四日晚上至十五日凌晨間,李進誠(金管會檢查局長)在梵谷酒廊與林明達(金主)、陳俊吉(金主)等多人聚會時,邀請聯合報記者高年億到場,並於見面後與高年億約定於三月十五日下午至板橋的檢查局見面;至三月十五日下午五時許,高年億依約前往時……(李進誠)竟仍基於洩密及圖利他人之概括犯意,將簽呈內容(搜索勁永的金融檢查秘密)洩漏給高年億,供高年億引用在其所執筆之三月十六日聯合報上。

 高年億是司法記者,不跑財經路線的金管會新聞。他這則報導是以掛名另一位同事「記者張宏業」的方式刊出。

 偵辦禿鷹案的檢察官為了解李進誠利用媒體及聯合報處理新聞情況,特別在今年十月六日及十九日兩次以證人身分約談高年億;此外,在高年億之前,檢方先在十月五日約談聯合報總編輯黃素娟、記者鍾沛東,並在九月二日先行約談聯合報記者鄭家妤及何祥裕。黃素娟是政大新聞系畢業,曾任聯合報財經記者及採訪主任、經濟日報副總編輯及總編輯,熟知財經新聞及股市利害關係。

 Taiwan News週刊在最新一期中揭露,聯合報在三月十五日晚上處理這則獨家新聞時,姊妹報經濟日報渾然不知,經濟日報編採主管懷疑聯合報故意將電腦鎖碼,以防獨家要聞外漏。不過,在三月十六日聯合報獨家報導勁永公司做假帳、遭調查的新聞時,經濟日報也有一則「勁永單日周轉率逾二成」的新聞,後來才知道這兩家同屬聯合報系的報紙,一家做空,一家做多,立場對立。

 該刊指出,經濟日報的新聞由陳令軒撰寫,涉嫌為豺狼的多頭集團撐腰,以拉抬勁永股價。檢方調查,陳令軒這位三十二歲的年輕人,以上億元資金買賣股票,相當奇特。

 法律並不禁止包括記者在內的新聞從業人員投資股票,但是,證券交易法在1988年修正時,將新聞從業人員視為「基於職業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如果上市公司發生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在消息公開前,記者因為採訪之便,先行買進或賣出股票,就觸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的規定;也就是說,記者不能一手寫稿,一手買賣股票,藉機牟利。證交法修正十七年來,從無記者涉案。

 據指出,檢方發現陳令軒有違反內線交易之嫌,經過兩次約談後將陳列為被告。查緝黑金中心將空頭集團成員五人起訴後,接著偵辦陳令軒所屬的豺狠多頭集團,除陳令軒之外,會不會像偵辦空頭集團一樣,約談經濟日報總編輯游美月以下相關人員,尚待觀察。

 Taiwan News指出,經濟日報和聯合報的情況不同,聯合報記者高年億被檢方兩次約談,認定為不知情,所以總編輯黃素娟等六人次的約談,均是證人身分,如無新事實、新證據,皆可平安無事。反之,經濟日報記者陳令軒被列為被告,雖在三月三十日自動辭職,但行為時具有經濟日報記者身分,他的長官包括他隸屬的科技組召集人、編輯、核稿副主任、採訪主任及總編輯,如配合陳令軒的新聞買賣股票,也可能涉嫌。一旦檢方開始約談陳令軒以外的經濟日報編採及主管人員,將比聯合報更受矚目。

 該刊最後批判說,十月二十六日,聯合報報導起訴新聞,落後中國時報一天,且在新聞中不提高年億的名字,又逕行加上起訴書所無的「不知情的媒體記者友人」等字,以免家醜外揚,也顯露聯合報不敢面對現實。

 周玉蔻及楊憲宏兩人在台視「台灣高峰會」政論節目中,已經連續三天對聯合報提出嚴厲批評,並譏諷聯合報為「禿鷹報」,並呼籲因為聯合報報導而吃虧的股市投資人向聯合報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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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03